勞動部針對「全時受僱勞工」發放生活補貼,12日上午10點開放「5月份」薪資較4月份減少20%以上的民眾申請。圖為示意畫面。(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勞動部針對「全時受僱勞工」發放生活補貼,12日上午10點開放「5月份」薪資較4月份減少20%以上的民眾申請。《上報》整理8大Q&A,申請資格及時間、發放金額、請領方式等常見問題一次看。
A1:凡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至3.48元(含)以下,且受雇於同一雇主,5月或6月薪資較4月份減少20%以上者。不過,要注意的是,減少薪資20%以上當月月底仍需在職,並於同公司加保。
A2: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共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自7月12日上午10點起,開放「5月份」薪資減少20%以上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則是開放「6月份」薪資減少20%以上勞工,自7月23日上午10點開始申請。
A3:符合資格者須備妥「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薪資減少證明影本」和「本人金融機構帳號」到指定網站線上申請。
另外,若有民眾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A4: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1萬元。
A5:申請後將進行審查,確認資格符合後,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預計最快審核完成3日後即可上網查詢入帳資訊。
A6:公司若有發放每月薪資單,且上面寫有勞工姓名、薪資發放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即可證明,或另提供薪資戶頭轉帳紀錄,不過,此方式需有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若是領現金的勞工,須由雇主另行開立薪資減少證明(載明勞工身分,包括:姓名和身分證字號、事業單位(公司)名稱和薪資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並務必蓋上公司章以供確認。
A7:不能,就算5、6月皆符合紓困條件,該計畫仍限制同一受雇勞工,只得請領一次生活補貼。
A8:以下5類型勞工不符合此次紓困補助範圍:
1、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部分工時勞工的生活補貼者
2、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的停業生活補貼及其他性質相同津貼或補貼者
3、5月或6月領有勞動部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者
4、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保者
5、留職停薪期間等依法繼續參加就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