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這3類對象 其餘接種第2劑莫德納須隔10至12周

上報快訊/楊佳諭 2021年07月12日 15:52:00
指揮中心12日宣布,欲接種第2劑莫德納疫苗者,除了第1類接種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維持於間隔至少28日可打外,其餘對象均調整為10至12周。(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指揮中心12日宣布,欲接種第2劑莫德納疫苗者,除了第1類接種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維持於間隔至少28日可打外,其餘對象均調整為10至12周。(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為盡速提升國人新冠肺炎疫苗第1劑涵蓋率及我國群體保護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第2劑莫德納疫苗,除了第1類接種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維持於間隔至少28日可打外,其餘對象均調整為10至12周,並依疫苗供貨時程滾動調整。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11日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第4次臨時會議決議,自12日起調整現階段莫德納疫苗第1、2劑接種間隔,除第1類接種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的第2劑莫德納疫苗維持於間隔至少28天後接種外,其餘對象均調整第1劑與第2劑接種間隔10至12周,並依疫苗供貨情形滾動調整。

 

疫苗接種第2劑間隔調整。(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出,截至11日COVID-19疫苗(包含莫德納及AZ)累計接種356萬5840人次,疫苗涵蓋率約14.87%。依據國外臨床試驗資料分析顯示,莫德納疫苗完成接種第1劑14天後保護力約為81%,另依據WHO建議接種間隔最晚可至12周,指揮中心考量政策需要並參考ACIP建議,將莫德納疫苗接種間隔調整為10至12周,並持續視疫情狀況及疫苗供貨情形,滾動調整接種政策。

 

 

指揮中心提醒,前往接種第2劑疫苗前,請確認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已遺失,民眾可返回第1劑接種之醫療院所補發,再完成第2劑接種。

 

此外,指揮中心也呼籲,民眾若完成疫苗接種後,須持續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並落實勤洗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等個人防護,以全面保護自我與家人的健康,有效降低染疫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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