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迄今已過3個月,被告李義祥(見圖)、華文好被控過失殺人、肇事逃逸等罪嫌,法院裁定自21日起,延押2個月。(翻攝畫面)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死亡、218人輕重傷,被告李義祥、華文好被控過失殺人、肇事逃逸等罪嫌,自4月起訴後遭羈押屆滿3個月,因羈押期限將至,日前開庭研議是否繼續羈押;日前李義祥透過律師以「處理和解事宜」為由聲請具保出監,花蓮地院認為,李嫌犯行重大有逃亡風險,裁定延押2個月。
李義祥與越籍逃逸移工華文好於2021年4月2日偷偷到工地施工,導致吊卡大貨車從邊坡滑落墜落於軌道,而後被408列次太魯閣列車撞上,釀成重大死傷;花蓮地檢署4月16日因事證明確偵結,2人被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軌道等罪嫌起訴,均羈押禁見。
此外,李義祥也另因借牌承包、未打電話通報等,同時被起訴肇事逃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共遭起訴8罪,當中以肇事逃逸最高刑度7年最重。
李義祥遭起訴後羈押已滿3個月,日前透過律師聲請具保出監,欲處理相關和解事宜,但法官認為,李嫌雖坦承違法假日施工、借牌投標、過失傷害等罪嫌,但否認有肇事逃逸,其所犯等罪雖非屬重罪,但意外釀成死傷慘重,對社會秩序影響重大,其所面臨的社會壓力、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都非一般案件可以比擬,衡量趨吉避凶是人的本性,足以認定他仍有逃亡的風險存在,故駁回聲請,自21日起將再延押2個月。
至於移工華文好,辯護律師表示,以該案來說,華所為行為與結果無因果關係,希望讓他責付;對此,法官認為其為逃逸移工,沒有居住處所而有持續羈押的必要,因此同樣裁定自2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法院指出,因案件證據蒐集和偵查已告一段落,法院認為已無串證的可能,因此2人均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