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估2025年底前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可達成56.17億瓦。(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關於日前有媒體刊載「疫情搗亂 離岸風電、太陽光電進度落後」一文,指出離岸風電受疫情影響,今年達標容量僅25%。對此,經濟部回應,因台灣季風影響,每年約僅有半年時間適合施工,故在2019年遴選契約規範,即允許獲配風場容量的業者可於獲配年度完成至少50%風機併聯或100%水下基礎安裝,並於次年度完成所有風機併聯。
依此彈性規定2021年依約應商轉容量累計為9.33億瓦(933 MW),非如報導所稱高26億瓦(2.6 GW);雖受疫情影響,2021年底預估累計完成併聯可達5.57億瓦(557 MW),其餘延誤容量可於2022年底前完成。
根據經濟部2019年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遴選契約書範本」,獲配業者應於獲配併網容量當年度完成至少50%風力機組併聯或100%水下基礎安裝,並於獲配併網容量次年度完成所有風力機組併聯。
在上述規範,2021年應完成風場全數機組併聯的第2階段潛力場址,為獲配2020年商轉的允能一期3.2億瓦(320 MW)與海能3.76億瓦(376 MW)等兩座風場。再加上,第1階段海洋1.28億瓦(128 MW)及台電一期1.09億瓦(109 MW)兩座示範風場,2021年底累計容量共9.33億瓦(933 MW),並非媒體所提的26億瓦(2.6 GW)。
考量疫情對離岸風電施工作業造成影響,經濟部積極協助業者降低疫情影響。能源局研擬「離岸風電防疫措施計畫書」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21年5月17日加強邊境管制離岸風電外籍船舶人員入境防疫計畫」等措施,已協助業者有效降低工程進度所受影響。
台電一期、允能等風場受疫情影響進度,均依行政契約提出展延申請,經濟部審查其展延理由確屬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的正當事由,已同意上述風場展延期限,預計上述風場將可於2021年底前完工併聯,新增容量共4.29億瓦(429MW),加上已完成的海洋1.28億瓦(128 MW),累計5.57億瓦(557MW)。
累積成熟技術經驗,經濟部將輔導後續風場2025年前如期完工。台電公司原訂2024及2025年底完成加強電力網工程,將分別提前於當年6月完工,可使2024年及2025年競價風場可提前於當年度完工併網。
2023年後,各風場皆依原訂規劃期程如期完工,預估2025年底前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可如期達成56.17億瓦(5.617GW)目標。經濟部將定期管考掌握業者開發進度,並及時協助排除行政障礙,以利業者如期完成風場併聯商轉。
經濟部依公平一致標準及公開透明機制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積極輔導各開發業者克服國際疫情挑戰,並竭力依原簽署行政契約核配期程完成商轉。經濟部定堅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動離岸風電,如期如質完成離岸風電建置目標,創造綠色經濟產業價值,達成我國環境永續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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