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資穎搭經濟艙風波,連超馬運動員林義傑也發聲直言政府「道歉沒辦法解決問題」。(取自林義傑臉書)
台灣東京奧運代表團19日搭乘專機,共134人前往日本東京備戰,卻因羽球世界球后戴資穎在IG限動發文,間接透露選手竟被分配坐在經濟艙而爆發爭議。對此,超級馬拉松運動員林義傑19日晚間發文,直言政府「道歉是沒辦法解決問題,問題就是我國根本對於『尊重體育運動員及相關從業人員』法律關係根本就是『零』。」
總統蔡英文19日為戴資穎及選手們搭經濟艙一事道歉,林義傑隨後也在臉書發文撂重話,開頭便指出「報告總統,這時候不適用『情緒』來主觀認定『道歉』這個問題,因為道歉是沒辦法解決問題,問題就是我國根本對於『尊重體育運動員及相關從業人員』法律關係根本就是『零』。」
林義傑表示,根據我國《體育法》第21條,體育署授權單項協會辦理相關選拔工作時,從頭到尾都沒有「委任契約」,多數協會以「選手參加意願書,單方面簽署合意代表我國出賽東京奧運」。他認為,重點是如果體育署還是放任協會以「無名契約」非典型契約模式,來做單方面「意見調查表」替代「奧運代表委任契約」,而忽略選手與協會、體育署三方的權利義務,這件事永遠都會存在,而且「每4年就會循環一次。」
林義傑以「狂幹罵的委員們你們真有檢視過體育立法問題?」、「你們才是讓這件事情發生的始作俑者」、「不要馬後砲來檢討體育署」等語來回應政府官員,他還指出,在法律上,協會跟選手、體育署跟選手,這兩者之間前者是民間機關對選手,後者是行政機關對民間選手,都沒有權利與義務關係,「就算當選國手參加奧運,國家對選手也沒有法律關係 」,亦即當運動員被大家說成是台灣之光時,其實這些選手一點法律保障都沒有。
林義傑舉例,在台灣每4年能夠代表參加奧運的選手,在我國人口數上是非常非常特殊的人,如果跟法官人數比起來要少數倍,當法官都能在《憲法》的保護下行使權力時,「運動員被各位大人說神聖的使命工作,難道不比法官神聖的司法獨立性?!」他認為,台灣《體育法》需要一個正式的「奧運代表委任契約」,運動員也該在被保護的情況下行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