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日前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決議,杯葛北京冬奧、制裁中港官員。 (歐盟理事會主席米歇爾/湯森路透)
我從來沒有要求歐洲議會關心香港,也從來沒有要求任何人或國家制裁中共或特區政府;也從來沒有勾結外部勢力,推翻任何政府或政權,我沒有危害香港安全,沒有危害國家安全,更加沒有危害中共安全,更加沒有違反《港區國安法》!
但是,今次歐洲議會的確是做了應該要做的事!
2021年7月8日星期四,歐洲議會大會,討論《守護香港決議案》,680位歐洲民選議員出席,結果以578票贊成、29票反對,73票棄權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守護香港決議案》。《守護香港決議案》對所有成員國提出了28項要求,如下:
01. 強烈譴責港府凍結《蘋果日報》資產、拘捕集團主管及編輯主筆等,導致《蘋果日報》最終停刊;毋疑,此乃中共了結香港自由社會、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的另一傑作!
02. 香港人權快死,須立即急救;歐盟須盡快商討對策,急不容緩!人權狀況快速敗壞,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被公然受審判監,中共已經明目張膽,對香港的基本自由,進行了前所未有的鎮壓!
03. 對《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然能夠堅守崗位,報導真相的香港新聞從業員,歐盟必須深表認同、讚許和致敬!歐盟必須要求港府停止騷擾、恫嚇記者,以免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一般國際標準。
04. 歐盟必須要求港府立即釋放和停止檢控所有新聞工作者、和平抗議人士、民主人士和政治犯!
05. 《港區國安法》摧毀香港的法治和高度自治,港人的基本自由已經受損!《港區國安法》同時有違《中英聯合聲明》,有損北京的信譽和形象,破壞中共與歐盟間的互信,削弱中共未來與歐盟的合作;北京的聲譽,也會進一步變差。因此,歐盟必須要求中國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
06. 言論自由是《國際法》和《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基本權利,對港府任意監禁泛民主派人士、取締泛民主派組織,歐盟必須譴責。
07. 關注民主派人士被長期單獨囚禁,更加關注酷刑監獄和屈打成招等報導!
08. 譴責「司法不獨立兼政治化」,歐盟必須防止情況再惡化;除了《香港年報》外,「歐洲對外事務部」還應該每年就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作出詳細報告。
09. 關注中共「打殘香港選舉制度」和設立「愛國者治港」,透過新選舉制度來壓制最後的反對聲音,違反《基本法》,民主大倒退!
10. 《港區國安法》摧毀香港的國際聲譽!歐盟必須要求中國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歐盟必須要求港府重新尊重法治、民主、人權、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等《國際法》和《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基本權利,而且這些也是中共和特區政府的義務。
11. 任何中國與歐盟的會談,《港區國安法》都是首要優先議程,其次是人權,尤其是新疆與西藏;成員國也須團結一致,因為中國是多條國際人權條約與公約的簽署國和締約國,大家都有責任跟中國對話,以保證中國仍然遵守國際人權框架下的所有條約標準。
12. 對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法的中港官員實施制裁,包括實施「旅行禁令」和「資產凍結」。
13. 向中共再重申《中歐全面投資協定(2021.05.21)》的立場,包括「歐盟全球人權制裁制度」,促使中共停止在新疆和香港遏制自由和違反人權。
14. 對於2020年7月已經採納的一連串措施,「歐盟理事會」及「歐洲對外事務部」必須審視其進度,列出清晰的執行時間表。對於《港區國安法》對身在香港和中國的歐洲人有何影響,「歐洲對外事務部」必須時刻評估,準確應對。為此,成員國必須立刻終止與中港的引渡條約。
15. 再譴責曾經因協助特區政府執行《港區國安法》而凍結港人資產的歐盟銀行與公司,呼籲會員國要求有關銀行與公司,盡快釋放有關資產。
16. 要求「歐盟執行委員會」重新評估《港區國安法》對香港的法治、資訊流通和資金流動有何影響,及因此而對仍在香港經營的歐洲公司的影響。繼續實施科技出口限制,列出有嚴重侵犯人權的中港公司實體清單,避免歐洲公司錯誤投資。
17. 加快推動針對港人的「救生艇計劃」,收留為追求民主而作出犧牲的港人;敦促歐盟委員會考慮向香港記者發放緊急旅行證件,以防他們因「港區國安法」被捕。
18. 歐盟和歐洲各國外交人員須竭盡所能向香港的和平抗爭者和政治領袖提供保護與支援,包括:出席聆訊、探監和主動接觸當局,定期了解在囚人士的待遇,是否符合歐盟的人權標準;「歐盟理事會」及「歐洲對外事務部」必須制定可行措施,增加對香港公民社會和媒體的支援。
19. 協助香港人妥善記錄其人權狀況,並把被禁的書籍、媒體資料等,透過互聯網和國際電視頻道,於自由世界廣泛流傳。
20. 拒絕派出國家代表出席北京2022冬季奧運會,除非證實中國的人權狀況已經得到明顯改善。
21. 增加給予香港學生在歐洲學習和培訓的機會,保護所有在歐洲大學的香港學者,有真正學術自由,免受中共操控。
22. 齊心團結要求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中,緊急討論香港最新情況,加強爭取要對中國進行獨立調查的國際支持,對中國展開獨立調查。
23. 要求聯合國秘書長盡力設立可以確保對中國國情有獨立監察和彙報的所有機制,包括:委派聯合國特使、成立「香港國際聯絡小組」、向國際組織定期提出香港事項等。
24. 多辦公眾活動,每年最少一次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會議中討論香港最新情況,定每年七一為「與香港同行日」,促進歐洲民眾對香港情況的關注。入稟國際法庭,指控中共實施《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25. 關注「六四燭光晚會」和「七一大遊行」雙雙無理被禁。
26. 加強國際合作,尤其是美國,一起制止「香港自由」繼續被蠶食。
27. 提防台灣民主受挫,守護民主台灣。
28. 謹此通知「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所有相關組織與負責人。
歐洲議會是真正由所有歐洲人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議會,絕對能夠代表著歐洲民眾的看法;歐洲人對自己國家(成員國)的政策有甚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歐洲議會中反映出來。
例如:如果認為自己國家的「對華政策」不夠強硬,甚至有錯誤,都可以向歐洲議會反映,希望議會可以撥亂反正。
正如歐洲議會對華小組主席比蒂科夫( Reinhard Butikofer)表示:很明顯,許多歐盟成員國及「歐委會」,都不願意公開反對中國對香港的鎮壓措施,但歐洲議會對這些問題的共識非常強烈,歐洲議會將努力確保歐盟成員國政府也採取不屈不撓的立場。
由此看來,雖然有不少歐盟成員國都不想隨便得罪中共,對於中共有違「普世價值」的行徑,有些大國出了聲便算,甚少團結一致;今次歐洲議會一次過通過了28項切實可行的決議,無疑是發出了明確的訊息,對所有成員國施加最大的壓力,希望大家都團結;至於能否撥亂反正,拯救香港,惟有拭目以待!
香港人,加油!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