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新人在婚宴上不能逐桌敬酒。(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不少縣市開放室內用餐,為了避免新冠肺炎群聚效應,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祭出相關規範,包括餐飲場所集會活動及婚宴限制室內 50 人、室外 100 人,新郎新娘不得逐桌敬酒。
根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規定,餐飲從業人員工作時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還要每天量體溫,一旦有發燒或疑似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
用餐環境部分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自助餐型態的餐廳要有適當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飛沫污染,餐廳也要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
顧客用餐時應落實實聯制,入口處設置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顧客除了飲食外,應佩戴口罩,發現有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者一律禁止進入。餐飲場所一旦出現確診者,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後,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