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離岸風電競標價格可望低於平均電價,是購買綠電者的首選。(海能風電提供)
綠能減碳是國際趨勢,也是台灣近幾年努力的目標。以台灣現有的綠能(包括水力、風力、太陽能)而言,現階段離岸風電的發電量雖然不高,但台灣原本毫無離岸風電的建設經驗,一路可謂從無到有,一方面透過獎勵制度引進具有技術的外資、二方面透過國產化政策帶動本土綠能供應鏈,幾年下來離岸風電領域成長極快,在綠能發展中成為顯學。未來的離岸風電競標價格可望低於平均電價,是購買綠電者的首選。
從第一階段的示範風場小型運作、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層層遴選,離岸風電即將進入第三階段的區塊開發,而若前兩階段是打基礎的階段,第三階段則是實際開發,成敗十分關鍵。此階段的開發規則,將會決定未來市場的基本面貌。而經濟部已在7月下旬公告場址規劃要點,公告業者申請資格、未來選址限制及開發門檻等項目,協助業者加速前期準備作業。更讓各方關注的,還有即將公告的第三階段開發選商機制,預期將有包括財務、技術能力、國內產業關聯性等面向作為評比的標準。
現實面來說,具有第二階段經驗與技術、資本豐厚的外商具有強大的優勢,而能夠相抗衡的開發商實在不多,這也是政府當初積極引進外商投資本國重大建設的原因。但外商透過綠電躉購費率的優惠保證,已經取得獲利保證。反倒是因應綠能趨勢想使用綠電、或需依照法規綠能條款購買綠電的用戶,未來如何在市場得到品質、價格合理的供電選擇。
當然,不管是財務、技術能力、或是促進國產化的國內產業關聯性等指標,都是經濟部做為事先審查的基準,未來風電綠能市場要好好運作,長期仍必須倚賴市場的公平自由競爭機制。就此點而言,經濟部開發選商草案中曾提及第三階段「單一開發商容量上限500MW」規則,讓未來區塊開發釋出3GW的容量、大約能引進6家開發商參與。
對任何一家廠商而言,投入建設成本後若有無上限的容量,自然有助降低投資成本,對規模較大、原本就具有優勢的公司有利。但無上限容量的制度,容易產生「贏家全拿」的場面。而不管經濟部事先的選商機制、各項評比規劃再如何仔細,市場一旦出現寡佔局面,恐怕未來市場走向,對綠電買方不利。
如何在成本經濟與市場競爭之間取得平衡,以台灣的市場規模,引進6家開發商,相信是經過精密計算的結果。再多,不利投資效益; 再少,會有少數贏家全拿的疑慮。固然,公司如果因為經營優異、透過市場機制搶下市佔率,沒有什麼不對。但別忘了,風電開發的市場已經有許多制度優惠,透過開發容量限制,確保綠電市場有一定的競爭,讓買賣雙方可以透過市場機制談判,這恐怕已經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了。
※作者為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