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幼英明知蘋果西打飲料變質,不但未找出污染源,任由員工持續製造,更將問題產品重新封膜、出貨;新北地院29日依判孫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取自大西洋飲料官網)
生產知名飲料「蘋果西打」的大西洋飲料公司前總經理孫幼英,因飲料遭黴菌污染遭客訴,不但沒有馬上查污染來源,還持續製造、販售。審理時仍避重就輕,新北地院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致危害人體健康罪判刑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另外,蘋果西打於2018年爆出消費者飲用出現腹瀉等不適,向衛生局檢舉,而孫幼英明知蘋果西打變質,未找出污染源,任由員工持續製造,更將問題產品重新封膜、出貨。新北地院29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致危害人體健康罪,判孫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判決書指出,大西洋飲料平鎮工廠一號生產線已使用20餘年,2018年間,原料混合槽內壁出現裂痕,導致內外壁間保溫棉孳生黴菌、發生交叉污染。由該產線生產的2公升蘋果西打產品,因發生酵母菌孳生的微生物污染,導致產品變質,2018年6月起,陸續有大量消費者因飲用後身體不適,客訴產品變質。
判決書指出,孫幼英及平鎮工廠黃姓廠長在未確定並清除一號生產線污染源之前,任由工廠員工使用混合槽已毀損的一號生產線持續產製產品,於7月至9月共生產了218萬餘瓶。
2018年7、8月間,不少民眾向大西洋飲料客訴,喝了2公升寶特瓶裝的蘋果西打後拉肚子,也有民眾反映購入後,發現有酸味、異物沉澱。孫幼英和黃姓廠長在回收問題產品後,明知產品可能隱含污染而持續衰敗變質,仍由黃姓廠長指示不知情的員工,透過目測方式篩檢,將外觀清澈、無雜質的退貨品標示成「篩檢良品」,重新封膜後(無塗改日期或批號)再度出貨。
此事發生後,桃園市、新北市衛生局將蘋果西打送驗,檢出確有酵母菌等菌類的微生物污染、變質情事;對此,黃姓廠長認罪,孫幼英則否認犯行。
新北地院指出,孫當時擔任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及總經理,主持廠務會議,並負責公司的決策,黃姓廠長則負責桃園廠的蘋果西打飲料生產等業務,有監督管理的責任。
合議庭認為,2人在已知產品有酵母菌的變質情形下,仍持續生產、銷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其過失與被害人所生危害結果間,具相當因果關係。
合議庭認為,兩人應注意產線的管理,在客訴後,沒有馬上查明污染來源,更持續製造、販售。而孫幼英犯後,未能自我檢討,審理時仍避重就輕,無悔悟態度,且客訴事件發生後,平鎮工廠仍於2018年7至9月間生產218萬4150瓶產品,販售範圍擴及北、中、南各處通路或零售業者,犯罪情節重大,因此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致危害人體健康罪判刑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另黃姓廠長因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同法規遭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