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代表隊在東奧表現亮眼,選手回國後除能獲得國光獎金也能獲得各縣市的獎勵金;圖為東奧開幕儀式台灣代表隊入場。(湯森路透)
東京奧運賽程進入後半段,我國代表隊連日來屢傳捷報、振奮人心,迄今已勇奪2金4銀4銅,打破歷年紀錄,這些參賽選手們除了在奧運殿堂上拿到獎牌外,回國後也能夠獲得國光獎金,同時也能獲得各縣市的獎勵金。
根據《國光體育獎章》規定,奧運成績只要進入8強,都可獲國家補助體育獎勵金。金牌2000萬元、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第4名300萬元,5、6名為150萬元,7、8名則可獲得90萬元;除了奪牌的國光獎金外,各縣市政府也紛紛喊出加碼獎勵金,對此,《上報》統整各縣市針對奧運選手奪牌的補助獎金,讓讀者了解。
市長柯文哲未鬆口加碼,表示不應因戶籍而獎金不同,應做長遠規劃,仍將依發給辦法辦理。奧運摘金選手,依規定僅能獲得北巿國光獎金5%的加碼金100萬元及2年訓練補助金52.8萬元。
根據「台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代表國家參加奧運獲得前8名者,可申請一筆訓練補助金,個人項目每個月2萬2000元、團體項目則每個月1萬5000元。
依據「新北市績優體育團體教練及個人獎助金發給要點」,將提供《國光體育獎章》獎金的5%,屆時獲得金牌選手可獲得100萬、銀牌35萬、銅牌25萬,第4名則15萬。另外,新北市也針對奧運選手核發24個月,每月1.8萬的日常訓練補助金,計43.2萬元;若出國比賽也有機票、食宿補助。
市府表示,依據「基隆市運動競賽獎勵金核發辦法」第25條,設籍的市民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國際正式錦標賽,成績優異或有特殊表現者,得由本府另予獎勵。
市府表示,為獎勵選手們為國爭光也為桃園爭光,市府針對奧運等重要比賽規劃獎勵金,目前奧運金牌獎勵100萬元、銀牌75萬元、銅牌50萬元;另外,為鼓勵體育發展,桃園市世外桃源文教公益基金會也將個別頒發75萬獎勵金給奪牌選手。
根據「新竹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凡入選奧運國手先給3萬,另獲金牌者可得50萬、銀牌40萬、銅牌30萬。
根據「新竹縣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凡參與奧運獲金牌者可得100萬、銀牌70萬、銅牌50萬。
出身苗栗縣的高爾夫好手潘政琮於東奧奪下銅牌,苗栗縣政府宣布,縣府獎勵金為原本是40萬元,將再加碼60萬元,共提供獎金100萬元。
台中市政府宣布,將提高奧運獎牌激勵金,金牌獎金提升至300萬元(原15萬元)、銀牌200萬元(原9萬元)、銅牌100萬元(原6萬元),其餘名次也有獎金,分別是第4名50萬元、第5名40萬元、第6名30萬元、第7名20萬元、第8名10萬元,8名以外的參賽選手都可領取5萬元激勵金;除了一次性奬金,每月還可領培訓獎助金。
根據「彰化縣政府頒發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要點」,參加國際比賽獎助金核發金牌15萬元、銀牌10萬元、銅牌8萬元,第4名6萬元獎助金,以資鼓勵。
根據「南投縣體育獎助學金設置辦法」代表國家參加奧運或亞運獲團體或個人競賽前3名及打破大會紀錄、全國紀錄者,金牌將獲得5萬、銀牌3萬、銅牌2萬,另破紀錄者加發1萬。
根據「雲林縣績優運動團隊與個人參加國際及全國體育競賽補助暨績優人員獎勵要點」,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賽事者,個人項目金牌可獲30萬、銀牌20萬、銅牌15萬、第4名8萬、第5名5萬、第6名3萬、第7名2萬、第8名1萬、破紀錄20萬元。
另外,團體項目金牌則可獲18萬、銀牌15萬、銅牌10萬、第4名5萬、第5名3萬、第6名2萬、第7名1萬、第8名5千、破紀錄10萬。
根據「嘉義市體育獎勵金設置要點」,凡參加國際體育競賽獲金牌者獎勵50萬、銀牌36萬、銅牌24萬。
根據「高雄市體育獎助學金發給要點」,凡代表我國參與奧運獲金牌者可獲72萬、銀牌42萬、銅牌30萬;另針對在奧運得獎選手獎金再加倍發放。
根據「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奧運金牌選手可獲120萬、銀牌80萬、銅牌50萬、第4名15萬、第5名10萬、第6名5萬。
根據「花蓮縣體育獎金設置辦法」獲金牌者可得12萬、銀牌7萬、銅牌5萬。
根據「台東縣體育獎助學金設置要點」凡參與奧運獲金牌者可得21萬、銀牌15萬、銅牌12萬、第4名7萬5、第5名6萬、第6名5萬4;縣府另宣布,這次會加發獎金,額度在60至100萬元左右。
根據「金門縣體育績優獎勵實施要點」,凡入選奧運國手先給10萬,另獲金牌者可獲300萬、銀牌200萬、銅牌150萬、第4名120萬、第5名100萬、第6名80萬,破紀錄者則加碼2萬。
至於訓練補助金部分,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得前8名者,將於自獲得成績證明或獎狀次月起,每月發給5萬元訓練補助金,共發給4年,總額達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