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版《倩女幽魂》電影劇照(圖片取自豆瓣電影)
宋代有關露水姻緣的故事在筆記小說裡比例很高,很多人都會提到一個現象是宋人是有意識的流傳這類的故事,可能是要告誡士人必須留意「易得的性關係」。但這樣想法的前提,仍然說著紅顏是禍水的意象。
兩宋之間的轉變,南宋特別重視家族的延續。士人在旅行、讀書的路上,有可能會因為這類露水姻緣或是陌生的性關係,失去家族的榮耀。宋代筆記故事裡,接受短暫的浪漫性關係通常沒有什麼好的結果,甚至會搭上自己的性命。
可是反過來想,為什麼宋人筆記常出現許多女性夜半拜訪書生的房間,每個人的「藉口」都是離家路途甚遠來不及回家,或是剛好被家人趕出來的女性,在危險的黑夜需要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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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些是男性視角下的產物,不過光線照射的一面,也會映射出另外一道光譜。女性對性的期待,這些「藉口」只是合理化自己待在男子處所,也是一種表達,希望男子能夠看對時機下手。與其說是男子得利,不如說這是男女短暫浪漫關係的譬喻。
所以,我們在筆記裡總是看到男子對女子調情的過程。類似的話像是「乘罪挑之,欣然相就」、「挑以微詞,殊無羞拒意」、「能過我啜茶否」、「過士旅館,指示之,女約就彼從容,遂與之狎」或說「我不愛孤眠,汝有意否」、「乘夜竊出,欲陪耳寢」。
有些人總會覺得古代女性受到三從四德約束,對於性生活特別保守。我想人是活在群體裡的動物,既然身在群體之中就必須在意他人對自己的眼光。所以在世面上的表述,必須符合那個時代的「儒家」所提倡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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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底下,我們回歸到歷史的放大鏡底下是人活在時代裡,「欲望」不分男女,只是我們只能在男性的書寫裡看到女性。我們抽絲剝繭裡頭的故事,女性的欲望是隱性象徵。
女鬼故事不只是說求香火、報復等等,而是希望獲得身體的慾望流動,用很隱晦「鬼」的意象,男女將未婚的性行為合理化。正因為與女鬼有關係,最後男性都可以利用宗教、法術斬斷桃花。
最後以舉<鄂州南市女>的例子,有位富人之女喜歡上茶店白皙的店小二。每次座轎經過,都會從簾內偷偷看他,甚至會幻想跟他發生關係,最後因此而生病了。但是男子不齒主動女性,甚至嚴詞拒絕她。這個例子就露骨寫出女性的慾望,可能也打破我們對千年前古代女性的想像。
*本文摘自《宋代讀書人與他們的鬼》,時報出版。
蔡宗穎(Ken Tsai)
國立臺北大學歷史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研究所碩士。
喜歡旅行,研究鬼怪、哲學,喜歡對日常事務提出不同見解。曾經流浪在餐飲專科學校擔任研究員,管理過旅人的青年旅館Hostel,曾經窩在大稻埕咖啡店,準備深耕三峽在山、海咖啡店裡繼續說故事、聽故事,寫故事。
合著:《重新思考皇帝:從秦始皇到末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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