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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族群自卑感揮之不去 永遠會活在優勢主流群體陰影之下

傑森.史丹利(Jason Stanley) 2021年08月07日 07:00:00
雕塑家法蘭西斯(Tanda Francis)於紐約昆斯布里奇公園創作「Rockit Black」,希望能透過描繪非洲女神瓦塔(Mami Wata)與奧順(Oshun)消除黑人歧視。(湯森路透)

雕塑家法蘭西斯(Tanda Francis)於紐約昆斯布里奇公園創作「Rockit Black」,希望能透過描繪非洲女神瓦塔(Mami Wata)與奧順(Oshun)消除黑人歧視。(湯森路透)

杜博依斯發現我們需要修辭學或宣傳之類的事物,才能克服障礙、落實民主。他的原意可能是說,那些直接指出黑人在社會中承受扭曲觀念的作品無法暢銷,所以我們需要使用一些顛覆型宣傳。但我們也可以說,他認為這個社會需要一些非常有效的強化型宣傳,來宣揚黑人的人性之美。

 

這樣的論點也出現在他於一九二〇年代哈林文藝復興(Harlem Renaissance)時期,與哲學家阿蘭‧洛克(Alain Locke)的經典辯論之中。杜博依斯在〈黑人藝術的判準〉中寫道:「我並不是要去反對那些認為白人血統神聖無誤的正面宣傳,而是要呼籲那些認為黑人充滿對新世界的熱情、值得我們去愛的宣傳,也應該與前者擁有相同的權利。」

 

接著,他詳述了他希望藝術產生的宣傳效果:「這個社會在承認黑人民間藝術的價值之後,才會把黑人當成人,才會發現黑人的藝術以新載古,古中顯新。」杜博依斯在該文中,把那些以藝術的方式喚起情緒,讓受眾注意到黑人應該與其他公民獲得同等尊重的傳播方式,都稱為「宣傳」。

 

但到了一九二八年,阿蘭‧洛克反駁了這種顯然是在呼籲人們使用強化型宣傳的言論,並同時提出一種有用的方式來描述這種非貶義的宣傳:

 

我反對宣傳的主要原因,除了它幾乎總是單調乏味,而且手段與目的不相稱之外,更是因為它即使大聲疾呼要設法讓少數群體掙脫自卑感,依然會使他們的自卑感永遠揮之不去。因為宣傳總是得活在優勢主流群體的陰影之下,總是只能呼籲、哄騙、威脅、拜託優勢主流群體。

 

杜博依斯與阿蘭‧洛克所說的「宣傳」,都是用「論述、哄騙、威脅、拜託」為方法,迫使優勢主流群體更大程度地去尊重被迫害忽視的少數族群,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在這種意義上,「宣傳」是一種利用情緒讓受眾變得更為願意講道理的方法。至於阿蘭‧洛克之所以批評杜博依斯,則是因為杜博依斯的策略是在逼黑人藝術家對優勢白人族群宣揚黑人的優點,會增加黑人藝術家的無謂負擔,而且也會壓縮他們的創作自由。

 

政治哲學家梅爾文‧羅傑斯(Melvin Rogers)則以杜博依斯為例,主張有時候我們可以用修辭去影響「判斷中的認知情感維度」。 羅傑斯的論述並沒有訴諸我在前文所說的顛覆型宣傳,而且很少討論機制,而是試圖指出那些正向的修辭和「願意講道理」這類民主理念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

 

羅傑斯認為,杜博依斯希望用各種修辭技巧,迫使受眾對黑人同胞負起責任,讓受眾了解自己有道德義務去讓某個過去一直被忽略的族群能夠平等參與政治。這些言論的功能,不是讓我們能夠判斷當下爭論的命題是否為真,進而理性地解決紛爭,而是逼迫我們重新想像相關概念的適用範圍。

 

正如前文所言,公共討論要能講理,每一位公民就都得「相互尊重、為彼此負責」。杜博依斯顯然就是認為宣傳可以讓每一種膚色的人都更「相互尊重、為彼此負責」。在他的年代,美國社會沒有把黑人劃進這種關係的適用範圍之內,所以杜博依斯呼籲黑人藝術家用作品來迫使社會擴大承認「相互尊重、為彼此負責」的適用範圍,讓公共言論變得更願意講道理。

 

杜博依斯認為修辭術能讓討論更接近公共理由,所以是必要的。但他要辯護的,當然不包括修辭術用情感的力量來繞過理性辯論的那一部分。梅爾文‧羅傑斯就說,杜博依斯所辯護的是修辭術的「激勵」(aspirational)之力。有時候雖然修辭術本身並不理性,提供的資訊並不能幫助我們解決爭端,卻可以讓辯論變得更為講理。

 

如果公共言論應該講道理,那麼羅傑斯所說的「激勵」言論,在結構上就與惑眾妖言剛好相反。所謂的願意講道理,是指在公共政治言論場域中發言的人,有對提案會影響到的每一位同胞負責。由此可知,現實中大部分自詡為自由民主的國家,它們的法律對該國某些族群而言,都相當不通情理。譬如杜博依斯提到的美國南方重建時期法律,就相當不通情理地強迫黑人同胞接受它的內容。這時候,那些「激勵」的言論就能讓整體辯論變得更為願意講道理。譬如,那些呼籲人們設身處地為他人思考、呼籲人們彼此理解的言論,就會讓受眾去傾聽那些一直以來都被忽略的人的觀點。接下來,我要用幾個美國歷史上的公共修辭範例,來探索公共修辭究竟是用怎樣的機制在發揮影響力。

 

一九〇四年十一月,美國黑人知識分子凡妮‧威廉斯(Fannie Barrier Williams)在雜誌《黑人之聲》(The Voice of the Negro)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而羅傑斯把它當成「激勵式」言論的經典範例。這篇文章向讀者展示黑人女性發現自己完全被世界所忽略時的感受。下面這段相當有名:

 

在美國的所有女人中,只有黑人女人幾乎不為人知,只有黑人女人從來沒有受到照顧,只有黑人女人遭受攻擊的時候沒有夠多人挺身而出,只有黑人女人自古以來被每一個把女人神格化的騎士文化排除在外。這個世界會為女人開戰,會打著女人的名號建立政府,會在文學藝術與歌曲中把女人捧得像是天使一樣。但那些女人全都是白人。

 

凡妮‧威廉斯用這段話告訴讀者,當你發現自己被世界忽略,你的自尊與自我形象會遭到怎樣的衝擊。

 

第二個例子的時間點距離現在較近。馬丁‧路德‧金恩在一九五六年爭取南方黑人投票權時,發動了塞爾瑪大遊行(Selma to Montgomery March)。他明知遊行群眾會遭到極端的暴力攻擊,卻依然堅持非暴力。於是全國人民都在電視上看到,這群和平的示威者只不過是要爭取政治平等而已,卻遭到殘酷暴打。這使人們開始同理黑人的處境,增加了黑人的能見度。塞爾瑪大遊行就是一種民主社會可以接受的宣傳方式:它利用媒體的報導,讓人們注意一個之前被忽略已久的群體,同理他們的處境。

 

這些宣傳經得起前一章提到的康德的批評嗎?根據康德的角度,杜博依斯呼籲的宣傳是否依然有問題?是否依然是對理性意志的操弄?在這裡,請容我再次使用我在第二章提到的例子:英格麗‧蒙森所分析的約翰‧柯川版本〈我的最愛〉。根據蒙森的說法,柯川利用了白人的美學理念來吸引白人受眾,而受眾一旦開始聆聽,就會在曲子中聽到之前從沒聽過的黑人觀點。某種意義上,這算是刻意誤導。但這算是康德所反對的操縱嗎?

 

柯川版的〈我的最愛〉以及塞爾瑪大遊行,都涉及某種操弄。〈我的最愛〉讓受眾以為自己會聽到符合某種已知美學觀的著名歌曲,卻不小心發現了新天地。塞爾瑪大遊行則設套讓南方白人在全國的攝影機前露出自己的仇恨之心,藉此讓全國的輿論都對他們不利。但即使如此,還是很難說這兩種行為真的涉及欺騙。舉例來說,兩個例子中都沒有出現謊言。

 

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中說,自由之所以和理性意志有關,是因為自由是認識到道德法則之後的結果。這種說法當然有很多種詮釋。但當我們用宣傳來讓別人認識到自己的道德責任,實際上就是在讓他們運用理性意志,只不過運用的未必是狹義的理性能力。所以這種宣傳,其實是在直接訴諸受眾的實踐自由(practical freedom)。但如果有人用謊言來操弄理性意志,康德就會反對;至於之前提到的柏南奇用「財政懸崖」來引發關注的方法,不僅會違背民主,也會遭到康德反對。無論是明說還是暗示,只要用謊言來操縱人,事後留下的麻煩都會遠遠超過眼前解決問題能得到的好處。

 

杜博依斯與阿蘭‧洛克提到的宣傳,都用「論述、哄騙、威脅、拜託」的方式,迫使優勢主流群體去尊重更多被迫害及忽視的少數族群,設身處地思考他們的處境。有一種結構性原因會讓我們必須用這種宣傳,去處理自由民主的失能。很多時候,社會中的人們會集體忽略其中某個群體的觀點。譬如,他們非理性地過度害怕那個群體,或者非理性地過度覺得這群人低人一等。於是在制定法律的時候,立法者不會覺得自己應該為那個群體負責。在這種狀況下,就沒有任何顯而易見的方法可以讓社會在討論過程中注意到這個群體,也沒有辦法用理性讓社會給予這個群體的成員平等的政治地位。

 

那些尚未完全落實自由民主的國家,都有一個必須用公共修辭來解決的結構性問題。那些被忽略的族群,似乎都沒有辦法在公共政治場域中,用講道理的言論去求得其他人聆聽他們的聲音。畢竟從其他人的眼中過濾掉他們身影的機制,也從其他人的耳裡消去了他們的聲音。此外,社會中的其他族群,似乎也不太可能光靠跟自己人討論,就發現這些被忽略的族群都怎麼看事情。而如果整個社會都看不見其中某一群人的觀點,就不會在制定法律時照顧這群人的利益(這就是美國監獄造成的道德與政治危機很難解決的原因)。如果這群被忽略的人原本沒有財產,之後也會繼續是沒有財產的人;如果原本沒有政治權力,之後也不會有政治權力。如果要讓民主審議納入那些被忽略者的聲音,就得經常用某種方法讓社會像杜博依斯一九二六年的文章呼籲的那樣,去設身處地思考被忽略者的處境。因此杜博依斯的那篇作品,對民主政治哲學的影響相當重大。

 

我到目前為止都在主張,有些時候我們得靠公共修辭來解決結構問題。有些時候,那些自詡崇尚自治、平等、理性這些自由民主政治理念的社會,其實都認為這些理念只適用於社會中的某個主流群體,譬如白人。我跟梅爾文‧羅傑斯等人都認為,沒有一種明顯可行的辦法,是可以透過利用理性或講道理的論述,來讓主流群體認為這些自由民主理念同樣適用於那些被忽略的人,譬如美國政治史上的黑人。這個社會需要運用認知移情能力去對待這些被忽略的人,但我們卻找不到任何有力的論證方式,可以從那些已經被劃在圈內的人的觀點去達成這個目的。不過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討論哪些方法可以讓社會設身處地考量更多人的處境。我和羅傑斯都認為,這時候我們該仔細讀讀杜博依斯使用的修辭技巧,譬如《黑人的靈魂》裡面的這一段:

 

兩百年來,很少人追求自由的心,能夠像美國黑人那麼堅定。在黑人的生命中,在黑人的心神和睡夢裡,奴役是所有罪惡的總和,是一切痛苦的源頭,一切偏見的根。從奴役中解放是通往應許之地的關鍵,那土地比以色列人過去在疲憊的眼中所看到的更甜美⋯⋯這國家還沒有從罪中得平安,脫了鐐銬的人還沒有在這塊應許之地上得自由。

 

這顯然是杜博依斯針對白人受眾設計的公共修辭。而我們該問的是,這種修辭為什麼會有用?這段話引發受眾共鳴,讓他們認為民主理念也適用於那些被忽略的族群的機制,究竟是什麼?

 

我認為最好的解釋,是杜博依斯用自由民主的理念,去對抗這些理念當時在人們心中的適用範圍。這段話的目的,是要讓人知道自由民主不只適用於白人。當時美國只有白人享有自由,但杜博依斯提醒受眾,美國這個國家有多麼重視自由。他提醒他們,即使白人以外的族群也極為重視自由,藉此顛覆只有白人才值得享有自由的看法。這段話讓白人受眾注意到黑人跟自己一樣熱愛自由,藉此喚起共鳴,讓他們發現這個社會一直以來都把那群和自己一樣熱愛自由的人排除在外。這是一種顛覆型宣傳,專門用來打破「自由專屬於白人」這種理念。當時的主流群體認為自由專屬於白人,而杜博依斯利用他們對自由的理解來告訴他們:如果你這麼重視自由,就應該讓那些跟你一樣重視自由的人擁有自由。這表示「自由專屬於白人」這種理念根本自相矛盾。白人會把自由視為理念,是因為他們認為自由是最重要的價值,所以如果黑人也認為自由是最重要的價值,就也該享有自由。這段話用自由主義的理念,顛覆了自由只適用於某一群人的當下觀念。

 

 

作者簡介

 

傑森‧史丹利(Jason Stanley)

1969年生於美國紐約。1995年於麻省理工學院語言學與哲學系取得博士學位。現為耶魯大學哲學系教授。曾任教於羅格斯大學、密西根大學與康乃爾大學等校。

父母皆為歐洲移民,1939年分別從德國與波蘭來到美國。對史丹利來說,他的猶太裔身分是一種提醒,讓他自覺有義務關注弱勢族群的平等與權利。其關於政治宣傳、言論自由、民主、監獄制度與極權主義的著述,多見於《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波士頓評論》、《衛報》等。著作包含《知識與實踐的旨趣》(Knowledge and Practical Interests)、《脈絡中的語言》(Language in Context)、《技術知識的秘密》(Know How)、《法西斯如何運作》(How Fascism Works)。

 

審訂者簡介

 

賴天恆

澳洲國立大學博士,現為應用哲學學會(Society for Applied Philosophy)博士後研究員。專長為政治哲學,研究主要關注不服從(disobedience),探討傳統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理論如何妨礙人民爭取權益,對抗不義,甚至成為既得利益的幫兇。此外,也關注民主、仇恨言論、語言與政治哲學、應用倫理學等領域。偶爾從事寫作,文章多刊登於「沃草烙哲學」專欄。

 

譯者簡介

 

劉維人

自由譯者。從譯作出發,參與當代民主、公共討論等議題。譯有《被誤讀的哲學家》、《反民主》、《暴政》、《不穩定無產階級》、《暴民法》、《Mindf*ck 心智操控》等,並合譯有《憤怒與希望》、《後疫情效應》等。

 

 

 

關鍵字: 修辭的陷阱 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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