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顧問丁怡銘先前因牛肉麵風波失言遭告發涉犯《食安法》,13日獲檢方不起訴。(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行政院顧問丁怡銘去年擔任行政院發言人時,因誤指台北市牛肉麵節冠軍得主,是使用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遭店家出示證明反駁,引發一連串爭議,丁怡銘為此請辭行政院發言人,不過後來仍被告發涉嫌違反《食安法》散布食安謠言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13日依罪嫌不足將丁怡銘不起訴。
去年11月12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時任發言人丁怡銘回應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萊豬爭議時,他脫口說出台北市牛肉麵節冠軍得主也使用萊牛,店家第一時間出示檢驗報告打臉丁怡銘,事後丁怡銘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雖登門道歉,並訂了100碗牛肉麵,事後卻又爆發統編事件,引發爭議,丁也因此黯然下台。
不僅如此,北市議員王鴻薇、侯漢廷及台中市議員羅廷瑋等人,各自向檢警告發丁怡銘散播「牛肉麵節冠軍使用萊劑肉品」的不實訊息,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今年3月丁怡銘出庭時辯稱,當初發言是在強調台灣邊境檢驗把關能讓民眾放心,案經檢察官調查後,檢察官認為丁怡銘當時所講的內容,應該是指牛隻飼養過程有使用含有萊克多巴胺的飼料並非是指牛肉中含有萊克多巴胺,最終以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將丁怡銘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當時記者會的提問是「柯文哲有意將美國進口的豬肉,要標示牠在飼養過程中,有無使用萊克多巴胺的飼料」、「是否在飼養過程中使用含有萊克多巴胺的飼料,也必須標示?」丁回答時為重申行政院的立場,才會舉例提到「台北今年牛肉麵冠軍就是使用萊牛」,不是指得冠軍的店家,使用含有萊劑的美牛,因此認定丁怡銘並無犯意。
出版時間:11:10
更新時間: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