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已纏訟法院多年。(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纏訟多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上月先裁准沒收5.2億美元,審理過程中檢方再查出汪的妻女在瑞士銀行帳戶另有4億多美元,再向合議庭聲請扣押獲准,但汪的妻女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13日駁回汪家妻女的抗告確定。檢方加碼扣押4億多美元成功。
汪的妻子葉秀貞和子女主張,檢察官只能在偵查中對犯罪所得進行扣押處分,不能在審理中聲請。
但最高法院認為,法律並無禁止檢方在審理期間聲請扣押,況且聲請扣押只是對財產的保全措施,未來如何執行,仍得等到沒收案的終局裁判結果出爐,因此同意檢方的扣押聲請、駁回汪家妻女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