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12日調動413名中高階警員職務,柯文哲強調僅是徹底執行6年調動條款。(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台北市警察局12日宣布調動413名中高階員警職務,引發不滿。市長柯文哲13日受訪表示,過去有一條「6年條款」,就是警察任主官職時,不得在同一地任職超過6年,這次只是落實過去沒執行的規定而已,況且「警察在同一個地方待久了,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變成了朋友關係」。
北市警察局表示,基於內部管理及勤、業務運作等需要,避免警員因久任致生風紀案件,同時考量主管、有管轄區域人員及派出所帶班巡佐等職務的特殊性,有鑑於上開主管等職務人員職期輪調作業規定,其中警察局股長與各分局組長、主任及隊長等滿6年者,以及刑責區及警勤區等有管轄區域人員滿6年者,應跨單位、機關遷調。
此次檢討異動人數計有413人,其中2線3星主管29人、刑事警察82人;派出所正、副所長及帶班幹部分計45人;警勤區警員256人及外事責任區警員1人,並統一於16日到任新職。
柯文哲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為何針對高階員警進行大調動?柯文哲回應,日前的松山分局、北投分局事件,出問題後內部有要求寫檢討報告,就發現警察有個「6年條款」,就是主官職在同一地不得任職超過6年。
柯文哲指出,不論是警察、軍隊都會有這樣的要求,不允許大家在同一個地方做久,以松山分局一案來說,事後調查時發現,出問題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同一個教官在這邊任職快12年」,當然不是每個人做久就會變成「老油條」,但制度一旦訂了就要遵守,他接著反問「警察規定同一職務不得超過6年,這是明文規定的,為何從來都不遵守?」
柯文哲坦言,幾10年沒有執行的法令,有天突然要求執行,他也知道這會是一個大地震,這次北市一共調了大概25%的主管,他一開始也問警察局長「幾十年沒有解決,強制執行會不會震盪太大?」,但警察局長認為「分批處理反而造成困擾」,有的人調、有的人不調,這樣很麻煩,所以一併處理。
柯文哲指出,目前規定就是同一職務任主官職者,任期不得超過6年,除非是1年內就要退休的。北市府在檢討松山分局案、北投分局案時,發現這是出問題的很大原因,「警察跟當地黑道太熟悉,都成了朋友關係」,強調自己只是把沒有執行的規定,徹底執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