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宣布,將從14日起廢止蝦皮支付公司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湯森路透)
「蝦皮支付」若想從第三方支付業者升格為「電支機構」,13日為申請執照期限的最後一天,然而目前蝦皮支付仍未申請電支執照,對此,金管會也宣布,自14日起將廢止蝦皮支付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許可。
金管會指出,蝦皮支付公司於去年11月13日取得金管會許可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而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該公司應自取得許可後6個月內,提出相關書件向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不過蝦皮支付日前向金管會申請延展申請核發營業執照期限,經同意延展至13日。
不過金管會也表示,最終該公司仍未提出申請核發電支機構營業執照,因此,依規定廢止之前核發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金管會提醒,14日起將廢止蝦皮支付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請蝦皮支付採取符合法令規定的因應方案,妥適了結相關業務並確保用戶權益。
對此,蝦皮支付表示,對此結果誠懇接受,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獲得增資批准,因此未取得電子支付執照;今後蝦皮購物平台將繼續按照法規要求處理相關業務,並將確保用戶權益及用戶對平台服務的使用不受影響。
據了解,蝦皮支付2019年日均餘額已高達新台幣31億元,超過第三方支付業者保管代理收付1年日均餘額10億元上限,依法須納入金管會監理範圍;而蝦皮支付的實收資本額是500萬元,依規定必須增資至5億元才能拿到電子支付執照,蝦皮支付也於去年11月增資4.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