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行「台灣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張哲偉攝)
本(8)月9日,由10名監察委員兼任人權委員的「混合型人權機關」-「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週年,該會以「齊力共同呵護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幼苗 - 繼往開來」為題,慎重發佈新聞稿言明:「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建構一個保護每一個人,不受體制壓迫,免於被暴力剝奪的獨立性人權保障機關」。
「保護每一個人」、「不受體制壓迫」、「免於被暴力剝奪」,誠哉斯言也。人權會的以上宣誓,等同孔子所說:「善人能治理國家一百年,也就可以去除殘暴,免掉殺戮刑罰。這話,說得很對啊」!
但事實真相,果然如此?!
去(2020)年5月14日,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乃決定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聲告臺師大吳正己校長違反「大學法」……等。因為吳正己在去年,竟發出一紙校函,強制要求各系/所、中心,在申請教師/研究人員員額時,必須交付「參考人選」名單,由校長過濾選擇。由於強制各系/所、中心提交「參考人選」的要求,從未經過臺師大校務會議法制化通過,筆者在校內屢次以書面公文溝通無效後,只得選擇走向「吹哨人」之路。
吹哨後,年來迭遭網軍「抹黑、抹紅」誣衊個人人格、至親……,其實並不意外。畢竟,前有可佩的中國大陸李文亮醫生為師,後有可敬的陳培哲院士相伴。而且,個人還可透過司法救濟,期待將公然誹謗、造謠的民進黨前立委謝欣霓等人相繩,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基本法律幸福保障。
但上(7)月26日,監察院、臺師大與教育部,聯手荒腔上演的「願打、願挨」、「項莊舞劍」走板劇碼,就直讓世人大開眼界。理由是:在監察院「王幼玲、田秋堇調查報告」裡,對時任臺師大表演藝術所所長的夏學理所做的各項污名指控,「該二位監委根本不曾向夏學理求證」!試問: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何以能囫圇通過該調查報告?
再者,「無罪推定」乃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與保護的基本人權,在「該二位監委根本不曾向夏學理求證」的謬誤下,被監察院「糾正」的臺師大,反戮力扮演「黃蓋」的假裝挨打腳色,搭配發佈聲明稿:「針對監察院因夏學理教授有違師道之諸多不當行為糾正本校乙事,本校對夏師的行為深感遺憾」……。這種裡應外合、挾怨報復的芭樂劇,看在心知肚明的教育部眼裡,應該十分清楚,無辜受害的,何止夏學理個人,更有三個機關/機構的公務人員。
引述田秋堇的名言:「我所看過的最大暴力,就是國家暴力」!但當她面對昔日立院同僚謝欣霓的誣控濫告時,田秋堇是不是忘了!?她不只是謝欣霓的好友、不只是個監委,更是個人權委員?!
至於,同樣身兼監委與人權委員二職的王幼玲,她既曾在其自傳裡強調:「不當對待,人格權不受到尊重……,維護人權是唯一的價值……」,則個人實想知道,王幼玲何以能徹底忘卻「維護人權是唯一的價值」之核心信仰,而殘酷剝奪夏學理的法定陳述抗辯權!?
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建構一個保護每一個人,不受體制壓迫,免於被暴力剝奪的獨立性人權保障機關」的誓言甫出爐。監察院聯手臺師大、教育部,以「國家暴力」侵害夏學理教授人權的事件也才發生。「混合型人權機關」是否具有「混合型新冠疫苗」的效果,全世界都瞪大了雙眼等著看!
※作者為臺師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