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賞櫻團遊覽車,13日晚間於國道五號翻覆,造成33死亡。觀光局14日即發出處分書,勒令蝶戀花旅行社停業,未來必須完成要求改善事項後,才能申起復業。(攝影:葉信菉)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賞櫻團遊覽車,13日在國道翻覆,造成33人罹難,其「低價團」經營模式安排行程緊湊,使得駕駛工時過長,成為外界檢討焦點。故觀光局局長周永暉14日表示,「今天下班前發出處分書,勒令蝶戀花旅行社停業」,因為蝶戀花旅行社發生重大傷亡,將要求改善,改善完成後才可提出復業申請。
對於勒令蝶戀花停業一事,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解釋,觀光局是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38條規定,「旅遊產品對消費者生命、身體、財產造成損害,予以停業處分。」
張錫聰指出,觀光局並非對蝶戀花旅行社「撤照」,但旅行社未來要恢復營業,必須提出改善計畫獲觀光局審查通過。
觀光局14日也發出另一個公文給各旅行公會,請公會於7天內針對會員國旅團一日行程檢視是否妥適、價格是否合理、行程是否過長導致駕駛過勞,並於7天內報給觀光局,若有不合理行程將會公布。(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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