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康育薰自2016年3月後就未投保勞工保險,恐怕連基本的死亡給付都領不到,旅行社或車行的傭僱關係,尚待釐清。圖為康姓司機的女兒。(攝影:陳品佑)
13日晚間國道五號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發生翻覆,導遊、司機雙亡。這起奪走33人性命的重大意外,經勞動部清查後,竟發現司機自去年3月後就未投保勞工保險,恐怕連基本的死亡給付都領不到、導遊蕭如進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但也未再投保職災保險。
勞動部14日證實,遊覽車司機康育薰自2016年3月23日便退出勞保,至於是否有因這趟行程而重新加保,則尚需2至3天的時間才能確認,勞動部表示,若司機有加保,加保當天就已經發生效能,不過以常情判斷,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說「可能性並不大」。因目前許多資料被檢方查扣,勞動部已請台北市及桃園市勞檢處分頭查證。
意外身亡若有勞保,家屬除了可領喪葬津貼,由於當事人正執行職務,不論保險年資,按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但康育薰未投勞保、未滿65歲,勞動部表示,其屬於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若符合資格,如:配偶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扶養的子女為「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或「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者,家屬可請領遺屬年金。
至於導遊蕭如進已經請領過勞保老年給付,但未再投職災保險,不過勞動部表示會有補助跟相關撫慰。
近來旅行業為壓低成本,台灣旅遊業有不少「靠行車」,也就是司機自己買車,再與旅行社簽私人合約,不屬於公司正式員工,卻能用公司名義攬客,在法律上是「承攬」關係,而非「僱傭」關係,現行勞基法規定恐怕都無法保障。
但也有同業質疑,「蝶戀花」這次出事的司機應該是屬於正當的公司車,究竟誰才是真正的雇主?實際的勞雇關係仍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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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傳言旅行社與車行都不願承認罹難司機康育薰是受雇員工;勞動部強調,這部分還待確認,若存在雇傭關係卻未投勞保,將對雇主開罰,也會依職災保護法,協助爭取津貼。
職安署署長劉傳名表示,14日早上已經前往蝶戀花旅行社與友力運通了解司機、導遊的雇主是誰,是否為承攬或雇用關係,釐清後會追究相關責任,目前已派員前往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事實上,蝶戀花旅行社過去2年都有被查獲違反《勞基法》的記錄,2015年11月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表,2016年5月又被查出未置備勞工名卡等原因,遭北市勞工局開罰6萬元。(吳美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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