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富王鴨肉店負責人嗆女外送員「等毛長齊了再出來」,被嘲諷是「毛齊哥」。(取自富王鴨肉專門店-在地鄉親粉專)
台中富王鴨肉店的王姓負責人今年1月間,以「等毛長齊了再出來講話喔」、「破查某咧」、「是沒有被人打過」等語怒嗆張姓女外送員,外送員受辱後上網PO文,引發各界熱議,該店被網友撻伐抵制,王男也被稱為「毛齊哥」。台中地院19日做出判決,法官以王男與張女發生糾紛,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以恐嚇、不雅言語貶抑對方,依恐嚇危安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仍可上訴。
26歲的王男是台中市富王鴨肉店的負責人,今年1月2日上午11時許,張姓女外送員到店裡取餐時,因為已等候多時,她詢問店家還要多久可取餐,質疑店家拖餐。王男竟回嗆「不爽就不要做」、「跩什麼」、「破查某咧」、「沒有被人家打過是不是?」、「毛長齊了再出來講話喔」等語。
張女不甘受辱,上網PO出行車紀錄器錄下的事發現場影像並發文,再向警方提告。此事引發各界關注,網友群情激憤,嘲諷王男為「毛齊哥」並扺制富王鴨肉店。該事件延燒7天後,王男才出面鞠躬道歉,事後該家鴨肉店也貼出頂讓紅單暫先收攤,當時說是要再另找店面營業。
台中富王鴨肉店被網友發現門口貼上頂讓字條。(擷取自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
檢察官認為,王男恫稱「在路上就不要被我遇到」、「沒有被人打過是不是」等語恐嚇,使張女心生畏懼;並在眾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所,辱罵「破查某咧」等語涉犯公然侮辱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同一行為觸犯2罪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論處。
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審理後,法官以王男因與外送員張女發生糾紛,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以恐嚇方式使張女心生畏懼,並公開以不雅言語貶損對方社會評價,實不足取,審酌王男素行尚佳及坦承犯行等犯後態度,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