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表示,海泳及浮潛等水域活動,如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指引可開放。(張哲偉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1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的本土病例,經與評估後,宣布自今年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
5. 婚宴、公祭: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80人、室外3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6. 餐飲管理: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新增同住親友聚餐不受限使用隔板、梅花座及專人分菜
7. 醫院探病: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身心障礙、病況危急及住院天數達7天以上者之探病;探病者須遵守探病時段、人數限制及出具篩檢陰性證明等規定
8. 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指引或規範得開放:K書中心、室內遊樂園、海釣場、海泳/浮潛等水域活動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