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19日查獲越南走私的肉製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共計71.786公斤。(取自新北市保護動物防疫處)
行政院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2日指出,國內19日查獲越南走私的香腸、火腿等肉製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共計71.786公斤,新北地檢署已於20日緊急銷毀查扣的肉製品,並約談涉嫌走私的越南籍鄧姓婦人及其阮姓女兒到案,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罪,2女已遭收押禁見。檢方23日指出,該肉品已流入市面1000多個處所,檢方漏夜蒐查300多個處所,發現有疑似走私肉品已流入市面,估計至少7肉品已往中下游流通,將持續加強圍堵工作。
由於中秋節將至,該名業者進口大量月餅等肉製品,再夾帶非法肉製品走私進入台灣,檢調單位將往前追查該名業者進口紀錄,不排除還有未查獲的走私肉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對此也表示,非洲豬瘟爆發3年半以來,確認此案是國內首度出現走私且含有非洲豬瘟的越南豬肉製品,此案是19日晚上8點檢調單位在新北市新莊區一處民宅查獲71公斤來自越南的走私肉品,包括香腸、火腿等,這些肉品隨即送去家衛所進行兩次檢驗。該肉品也已於20日下午2點31分,於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進行銷毀。
刑事局副局長鄧學鑫23日表示,目前共清查小吃店、商鋪、住家共300多個處所,初步發現6件可疑走私肉品案,相關檢體已依規定送驗,
新北地檢署進一步說明,該批走私肉品已涉及全台21縣市及福建省金門縣等共1338處,統計至22日晚上12點止,已清查處所數374處(小吃店5處、商鋪49處、住家228處、其他處所92處),23日將持續清查。
至於涉嫌走私的嫌犯鄧婦及阮女經檢方訊問後,被認定涉犯懲治走私條例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菸酒管理法之輸入私菸罪、《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擅自輸入禁止輸入檢疫物罪、《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等罪。檢方考量2人犯案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及再犯之虞,因2人為越南裔人士,亦有逃亡之虞,據此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兩人也已於23日下午1點20分裁定羈押禁見。
陳吉仲提醒,輸入肉品務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例申請檢疫,如違反規定者,不僅檢疫物要沒入銷毀,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將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該案是靠民眾檢舉才查獲,關務署坦言,X光機檢驗有改進空間,會加強官員判讀能力;而行政院長蘇貞昌23日也特別視查X光檢驗機,並在受訪時強調,航警必須加強人力,以防範非洲豬瘟、嚴守國界。他並斥責不肖業者走私非法肉品,切勿以身試法。
出版時間:8/23 10:39
更新時間:8/2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