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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豬瘟肉流市面】南投查獲8公斤越南「毒肉鬆」 環保署籲:不明肉品勿丟廚餘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08月23日 15:00:00
環保署提醒民眾若有來源不明的肉品,請丟垃圾車,不要回收到廚餘桶。(取自Pexels)

環保署提醒民眾若有來源不明的肉品,請丟垃圾車,不要回收到廚餘桶。(取自Pexels)

台灣首起非洲豬瘟病毒走私肉品案,全台查緝中,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查獲越南肉鬆16包、總重8公斤,涉案人李男以1包480元價格,疑已透過網路銷售獲利。警方隨即送驗並清查確切售出數量及流向。環保署23日也表示,將再次稽查全台676家廚餘養豬場,提醒民眾若有來源不明的肉品,或未烹煮的生豬肉及其豬肉製品,請丟垃圾車,勿回收到廚餘桶造成防疫破口。

 

有關非洲豬瘟病毒走私肉品案,依警方統計資料,走私肉品流向涉及全國22個縣市、1338處。刑事局和各縣市警局查緝中、下游,統計至22日共清查374處,發現6件可疑走私肉品送驗。

 

這6案分別為基隆市查扣月餅2個;南投縣查扣肉鬆8公斤;花蓮縣2案,各查扣1件肉品約300公克和1件生肉5包;台東縣查扣麥片1包、不明液體5小瓶;澎湖縣查扣肉乾製品7包。

 

 

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23日表示,22日接獲通報後,連夜清查轄區通路,發現30多歲李姓男子持有越南進口的肉鬆8公斤;李男聲稱肉鬆是住越南的岳母7月郵寄來台灣,以1包480元價格,賣給國內越南雜貨舖等。後續將肉鬆送相關單位化驗,追查可能賣出數量和流向。

 

行政院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2日表示,輸入的肉品務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申請檢疫,若違反規定,檢疫物要沒入銷毀;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23日也呼籲民眾,將針對全台676家廚餘養豬場再次啟動稽查工作;提醒民眾若有來源不明的肉品,或未烹煮的生豬肉及其豬肉製品,請丟垃圾車,不要回收到廚餘桶,交由清潔隊妥善焚化處理,避免造成防疫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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