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韓國瑜蹲過少觀所損名譽 台聯黨主席遭求償百萬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08月24日 20:10:00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圖)2019年在記者會上,指控韓國瑜18、19歲曾蹲過台南少年觀護所。(資料照片/陳沛妤攝)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圖)2019年在記者會上,指控韓國瑜18、19歲曾蹲過台南少年觀護所。(資料照片/陳沛妤攝)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2019年在選舉期間,曾開記者會控訴國民黨籍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少年時曾坐過牢,韓國瑜以妨害名譽提告,經刑事不起訴後,再求償民事100萬元賠償並公開道歉。

 

北院24日開庭,劉一德委任律師表示,劉已「詳盡查證」,並要求傳協助查證的醫師潘建志、及曾幫韓國瑜出書的黃光芹作證,本案將擇期再審。

 

劉一德2019年在記者會上,指控韓國瑜18、19歲曾蹲過台南少年觀護所,並與北聯幫「仔仔」饒台生同案,韓國瑜當時的綽號叫「韓副」。

 

劉一德委任律師則指出,本案刑事偵查期間,檢方曾函詢台南少觀所,雖得到回覆「尚無資料顯示韓國瑜待過」,但並不代表從來沒有,韓國瑜也曾在黃光芹著作裡坦言少年時曾犯下「不好寫進書裡的錯誤」,且韓國瑜高中沒畢業「肯定經歷了什麼」,綜合韓國瑜曾在國會打架、從政後與黑道的連結,經過種種比對才在記者會上發表。

 

 

韓國瑜的委任律師強調,劉一德口中的「詳盡查證」,消息卻是「朋友的朋友」所述,參考的公開資訊也從未提到韓國瑜坐牢,主張「劉一德散播不實言論,毀損韓國瑜名譽。」

 

韓國瑜委任律師表示,上述主張都不足以證明「韓國瑜坐過牢」,更不代表劉一德有確實的根據,且在國會打架,跟是否待過少年觀護所更是毫無關聯,所以認為,無論潘建志或黃光芹都沒有傳證的必要,本案將擇期再審。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