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苗栗外海的離岸風場。(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26日)舉辦記者會,質疑離岸風電開發商CIP在彰化風場的水下建設承包商世紀鋼自產技術始終無法到位,經濟部工業局竟同意進口韓國鋼鐵商Samkang的水下基樁,有圖利之虞。對此,經濟部澄清,審查原則很清楚,屬於國產化的項目,只要國內有能力的廠商有生產,就應在國內生產;如果國內沒有產製能力,才能經過審查確認後進口,但後續應提出改善或回饋方案。
經濟部也強調,在2018年公佈政策後,離岸風電國產化相關規則跟項目就已經訂定清楚。國產化目標主要是要推動風電開發商、系統商與國內業者合作,透過在地投資、在地採購、在地合作等樣態,帶動國內供應鏈學習成長,讓能源轉型的過程,也能帶動產業轉型。
針對藍委提到經濟部次長林全能率工業局同仁上週前往世紀鋼訪廠一事,經濟部指出,當日經濟部是強力要求廠商,務必如期如質完成在地組裝銲接生產,落實執行開發商水下基礎在地化的承諾事項,而且也當場強調,如果開發商及國內供應商未落實產業關聯承諾,就會依行政契約罰則辦理。
有關該特定個案的情況,經濟部說明,某風場開發商的62座訂單,前8座由於國內相關公、協會確實有出具無額外產能證明文件,並經開發商於會中說明與國內供應商溝通情形確認,才同意進口8座水下結構基礎,後續仍要補充具體明確的補償或改善方案。
至於藍委所提世紀鋼將再進口46座水下基礎部分,已明顯不符合經濟部政策方向,將持續查核開發商依照遴選時的承諾事項,落實在地化。
經濟部表示,如果開發商及國內供應商不能落實產業關聯承諾,依行政契約罰則,限期改善之後逾期未改正,就會依照逾期月數,每個月扣履約保證金的3%作為違約金,全部扣減完後,得不以躉購費率,改以迴避成本購電,最重甚至可以解除契約。經濟部不可能允許廠商私自進口,規避產業在地化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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