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秩序的根基來自基督教? 亞當斯曾說:憲法只是用於有道德且信仰的人民

劉軍寧 2021年09月05日 07:00:00
美國國旗。(pixabay)

美國國旗。(pixabay)

他們的訴求是什麼?

 

美國秩序的根基來自於神啟示給人的根本秩序原理,這就是作為《聖約》的十誡。它有兩個方面:它既是雅威與人之間的聖約(摩西之約),也是對人產生約束的律法。《聖約》有十條(即「十誡」),每一條都是對神與人有約束力的聖約義務,並因此成為律法。換句話說,神在約上,約在法上,法從約生。

 

這次美國大選最激烈的就是關於其中第一條的爭論。按照「十誡」的第一條,神是人間一切事務的掌管者。但是,今天在美國,很多人不承認這一條,他們不要神當他們的家,他們要自己當自己的家。他們拒絕雅威的律法,他們要任意地給自己立法。

 

作為《聖約》的第八誡明明白白地寫著「不可盜竊」。第十條也強調,不要覬覦他者的人與物。這也是美國的秩序與法治的重要基石之一。不可盜竊,當然也包括不可盜竊別人的選票;不得覬覦,當然也包括不得覬覦對方的選票。二〇二〇年選舉最激烈的爭論,就是圍繞著是否存在選舉舞弊展開的。而選舉舞弊在性質上,就是盜票。其中有一方受到了涉及選舉舞弊的許多指控。盜竊與覬覦是為神及其律法,以及美國法律所禁止的。盜票與盜竊財物不同,是破壞聖約的竊國行為。容忍盜票,就是容忍摧毀美國的秩序。

 

在美國這次大選中,一方代表了一個強大的聲音,就是大政府、高稅收、福利國家的訴求。支持這一方的暴徒對無辜者,對商店、銀行與教堂肆意打砸搶燒,更強占富人住宅。他們完全無視造物主賦予每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

 

此外,各路左派還提出各種動議來試圖改變現行的憲法。他們極力要求取消作為複合共和基本制度的選舉人團制度,要求擴大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官規模,主張司法能動主義,賦予最高法院法官透過判例來任意立法的權力。如果這些主張得以實現,美國的現行憲法與憲政將面目全非。

 

為何美國的憲政難以移植?

 

政治學經驗研究發現,美國的憲政制度很難移植到其他國家,在美國之外的國家無法成功。但為什麼美國憲政與政體很難被成功移植?這是因為美國的制度是建立在信仰與聖約基礎之上的。這是美國憲法與政治制度的靈魂。不移植信仰與聖約,就不可能成功移植制度。今天,美國也面臨同樣的情形;如果美國人放棄了他們與神的聖約,那麼美國的憲政與制度就不能縱向地平移到下一代。雖然這些制度在形式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化,但一定會形是實非。

 

美國第二任總統亞當斯曾說:「我們的政府不具備能力去對付不受倫理和宗教約束的人類情感,我們的憲法只是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制定的,它遠遠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此憲法只適合於有道德與信仰的人民。」美國的秩序,其憲法與憲政是為信雅威與接受聖約的國民準備的。如果美國的多數選民們不願意接受神的主權、聖約與律法,沒有信仰與道德,美國的秩序與憲政就名存實亡了。

 

誰的燈塔?

 

美國到底為什麼強大?不是它的科技、教育、軍事、財富,而是它與上帝之間存在的聖約,並且以此為制度的根基。美國創造的自由和繁榮,比人類歷史上任何一個國家都多得多,這是信雅威所得到的賜福與恩典。美國人透過與神立約得到神的賜福,因此成為全世界人們所嚮往的地方。

 

二〇二〇年美國大選深深牽動普通中國人的另一個原因,是關於「燈塔國」的話題。在不少中國人眼裡,美國是燈塔國,他們非常擔心這次大選的結局會影響到燈塔的未來。如果美國有這樣的燈塔,那麼燈塔是美國自帶的、固有的嗎?其實美國不是自帶燈塔。如果說美國是燈塔國的話,是因為它高舉了神的公義原則。這燈塔不是美國自帶的,而是在《聖經》裡的。如果把信仰與聖約從美國的秩序當中抽離拆除,那麼美國將跟中國人最厭惡的那些國家一樣令人厭惡。如果美國實行曹縣的意識形態與體制,那美利堅還是燈塔嗎?美國的燈塔,發出的是神的光芒,不是美國人自身的光芒。一旦美國離開了神的光芒,一旦神收回給美國的賜福,美國將變得跟世界上那些黑暗的國家一樣黯淡。

 

追討,還是賜福?

 

《聖約》第二條規定,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自《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申命記》第五章)。美國今天的成就是神發慈愛的結果,那些流氓國家所遭受的厄運是神懲罰的結果。是「放棄神的律法、被神懲罰」,還是「繼續遵守神的律法、守神的誡命、繼續得到神的賜福」?這才是美國二〇二〇年大選真正的爭執點所在。

 

本次大選一切衝突與爭執的根本是與神的關係的爭論,而恰恰在這一點上,關係到美國秩序的根基。《聖約》與十誡是美國秩序的底層架構,也是左派所要摧毀的最關鍵目標。

 

美國的立國根基,是與神的聖約,是雅威頒布的摩西律法。這是美國的精神支柱、道德基礎與制度支柱,而在此基礎上才有現在的法律與秩序。如果把這個神聖的根基毀掉,兩百多年以來的法律與秩序將坍塌。今天的美國面對一個歷史性抉擇關頭:是繼續在神的主權、聖約與律法之下,還是執意走悖逆之路,擺脫神的主權、聖約與律法?雅威給美國人乃至全人類選擇的自由,並在第二誡中有言在先,規定了兩種選擇各自的後果。

 

那些分別為兩位候選人操心的人,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是在為自己操心。一方渴望被法老統治,另一方渴望生活在雅威的權柄之下。你的選擇是哪一方?無論這次美國大選的結局如何,有一點是亙古不變的。那就是雅威永在,公義不敗!

 

 

 

 

本書作者群簡介

 

王建勳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政治學博士,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英美憲政史,憲法理論,政治哲學。著有《馴化利維坦》、《用野心對抗野心》等。

 

高全喜

 

  中國社科院哲學博士,曾任北航高研院院長,現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講席教授。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政治哲學和憲政理論,憲法學等。著有《憲政時刻》、《何種政治?誰之現代性?》、《休謨的政治哲學》等。

 

劉軍寧

 

  北京大學政治學博士,現為中國文化部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哈佛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是當代中國最早研究英美保守主義的獨立學者和領軍人物。著有《共和・民主・憲政──自由主義思想研究》、《民主教程》、《權力現象》、《保守主義》等。

 

劉業進

 

  北京師範大學管理學博士,現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制度經濟學、演化經濟學、公共政策。著有《分工、交易和經濟秩序》、《經濟演化:探索一般演化範式》。

 

劉澎

 

  北京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所長。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以及美國埃默里大學和楊百翰大學法律與宗教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為著名的美國宗教、政教關係及宗教與法律問題專家。著有《當代美國宗教》、《宗教與美國市民社會》、《國家・宗教・法律》等。

 

蕭三匝

 

  獨立研究學者、資深媒體人。曾任北京影響力智庫特約研究員、《中國企業家》雜誌助理總編。長期研究政治哲學、中西思想、神學。著有《左右為難:中國當代思潮訪談錄》、《站在刺蝟這一邊》、《民國遺脈》等。

 

蕭瀚

 

  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曾任職於茅于軾所創辦的天則經濟研究所,並擔任《財經》雜誌社法律顧問。

 

叢日雲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西方政治思想史與政治學理論。著有《西方政治文化傳統》、《當代世界的民主化浪潮》、《在上帝與凱撒之間──基督教二元政治觀與近代自由主義》。

 

※本書擷取自《美國秩序:保守主義華人眼中的川普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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