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權支持者於美國最高法院前表達訴求。(湯森路透)
德州《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9月1日生效後,包括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在內的批評者皆抨擊該法令違憲。拜登亦指示聯邦機關採取行動、捍衛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後獲得保障的墮胎權。
《心跳法案》禁止婦女在懷孕6週後墮胎,就算是因強姦或亂倫而受孕也不例外。唯一獲得「豁免」的狀況,是緊急手術或診治,造成懷孕中止,才不會讓醫師或婦女面臨法律訴訟。
然而,根據《衛報》報導,就在德州新法出台不到一天內,美國包括北達科他州(North Dakota)、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印第安納州(Indiana)、佛羅里達州(Florida)、 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和阿肯色州(Arkansas)等共和黨州長領導的六州表示,他們正在尋求採取類似的法令、限制婦女的墮胎權。
此外,該法還允許所有公眾參與,德州境內的任何人都可以對為懷孕婦女進行墮胎手術的人或任何被認為有協助婦女墮胎的人提起訴訟。
阿肯色州墮胎支持網絡(Arkansas Abortion Support Network)的聯合創始人兼負責人阿里(Ali Taylor)3日告訴《衛報》:「德州的新法律會傷害到需要墮胎的阿肯色州人,我們不會支持這項法律。」
阿里補充表示,如果此類法律在阿肯色州通過,她的組織將繼續為其客戶提供合法墮胎的管道。這將包括幫助人們在懷孕六週前進行墮胎,以及當超過立法限制的六週後,幫助需要墮胎的人離開阿肯色州。
Women's March to hold nationwide mobilization event to respond to Texas abortion law https://t.co/tQDDIyRe3R pic.twitter.com/YVYtg9x8Fn
— The Hill (@thehill) September 4, 2021
非營利組織Naral Pro-Choice America負責傳播和研究的代理副總克里斯汀 (Kristin Ford) ,對於這六個急於在德州「心跳法案」生效後就考慮要跟進、訂定相關法律的州予以譴責。
「德州的『心跳法案』是對半個世紀前通過的『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所訂立的合法墮胎權最嚴重和急迫的威脅。」克里斯汀說道。
「羅訴韋德案」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1973年對於婦女墮胎權以及隱私權的重要案例。當時法院裁決:女性在胎兒可於子宮外存活、即通常懷孕約22至24周之前,有權墮胎。
克里斯汀表示,這十幾年來,激進右翼一直致力於破壞婦女的生育自由並阻止社會進步。「但他們並不代表美國人的價值觀,在美國,每10個人中就有8人支持安全、合法的墮胎。」
根據美國智庫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五月的民調,約59%的美國人支持在所有情況或多數情況下,婦女有墮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