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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草原分屍案更一審判決出爐 兇嫌陳伯謙又逃死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09月08日 12:04:00
華山草原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更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華山草原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更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2018年6月台北市華山藝文特區附近的華山草原發生駭人分屍案,兇嫌陳伯謙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被判死刑,二審認定陳是自首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8日判決結果出爐,陳伯謙再逃過一死,判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射箭教練陳伯謙(39歲)在北市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與被害人高女(30歲)透過臉書聯繫而認識, 高女在2018年5 月31日下午4點多到野居草堂與陳伯謙及其餘友人聊天及飲酒,之後友人陸續離去,僅剩陳及高女,陳伯謙趁高女酒醉昏睡倒臥休息,性侵高女,因高女反抗,遭陳勒斃。

 

陳伯謙為避免犯行曝光,竟在野居草堂內肢解高女屍體,再以塑膠袋分裝成7 包,騎乘機車載至陽明山丟棄,變態的是陳在切割完屍體後,還刻意留下高女左側乳頭及外陰部,欲將其製成標本留念。隨後陳伯謙竊取高女遺留在草堂內的財物,並花光現金。

 

 

案發後,陳伯謙雖坦承有竊盜、損壞及遺棄屍體犯行,但否認有為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高女,甚至還狡辯稱,高女是遭一位英文名字叫Eric的台灣男子殺害,他只是被Eric威脅而幫忙分屍及棄屍,但陳伯謙說不出Eric的詳細背景等,辯詞未被採信。

 

一審原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二審認為陳符合自首要件,改判他無期徒刑,但無期徒刑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後被撤銷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結果8日出爐,合議庭仍判陳伯謙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關鍵字: 華山大草原 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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