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著作只要能在行銷的操作下被弄上排行榜,那麼暢銷書卻是一本謊言的事件發生不過早晚。(翻攝誠品eslite、條子鴿臉書)
近日有以暱稱「條子鴿」為名實為酈姓退休員警之臉書粉絲專頁發表貼文影射謝長廷於任職行政院長時,養子謝維州違反交通法規卻擺官威,進而讓其遭致懲戒。然於是日,現任駐日大使的謝長廷發文反擊駁斥消息為假,而在輿論上也紛紛開始檢討條子鴿的憑信性(credibility),例如翻找出其現任職於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辦公室副主任;也有質疑公務人員懲戒當無可能於次日當即下達;自行張貼之獎懲紀錄中卻未出現所聲稱的申誡;時任單位並無副分局長職位;行政警察如何可能參與法警有關死刑犯執行的業務;北市警局指出酈姓警員2007年方調任至北市警局,謝長廷則係於2005年至2006年任職行政院長;記者報導採訪國道警察局獲知其未曾如其所言任職於國道警察局。然而,條子鴿依然發表貼文其中提到:「我所出版的書籍、粉專上的文章,都是在分享我曾經歷過的事情,沒有說謊也沒有杜撰,因為沒有必要。」變相地反駁反駁他言論真實性的人。
於政治上的波瀾並非於此欲討論的駐點,於撰文下進行的輿論進程中其中之一即為比較這次的事件與前兩年間駐大阪處長蘇啟誠因造謠而自殺案件,然而該次事件後相關公眾人物並未被咎責,風頭過了馬照跑舞照跳。因於所參加的閱讀社群中就這次事件認為出版這著作,台灣是個「詐騙之島」,於是這裡想要探討的是憑信性與公民識讀的問題,某種程度來說是政治不正確地檢討被害者。
條子鴿著作的《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本書在博客來的分類是:心理勵志>勵志故事/散文>真實人生故事,且在作者介紹中所主打的本書特色即為【一個資深警察,二十年的領悟與嘆息】,出版社寶瓶文化總編輯撰寫的專文起始就提到與作者及推薦人中的會面時就有「見鬼」的事蹟,然而從事犯罪偵查業務似總有謠傳透過尋找靈媒或是超自然媒介來破案的傳聞,但這樣「非常」的經歷卻又在這種「真實性」的保證下成為了吸引人的特徵。
其實關於著作的真偽問題,類似情形有如《謊言:韓國世越號沉船事件潛水員的告白》也是我在閱畢後才發現是虛構,而德國律師費迪南.馮.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出版的《罪行》系列著作則是以其律師執業生涯所接觸之刑事案件作為基底所創作的故事,然而裡頭也有就相關資訊予以去識別化,最大的原因必然是律師專業倫理中的保密義務而不得洩漏有關案件的相關資訊,以確保律師與當事人間之信賴關係,其在翻譯至我國的著作中可見得博客來是以:文學小說> 懸疑/推理小說> 歐美懸疑/推理小說定性。相較於《你》反倒有本末倒置,實令人更感荒謬滑稽。不過爭議的焦點在於:虛構(fiction)與非虛構(non-fiction)。
此二元化的區分使得作品係在不同的範疇下予以審視,因虛構者則可依其劇情安排而去評價文學性,然而非虛構的作品則因有事實作為基礎則成為特定知識的來源。以偽作真的假造正是侵越這條界線,藉由假想的無限性質滿足了現實不可能發生的事態條件,又因非虛構性質的真實性保證破毀,讓人對人最根本的信任被動搖,這是反感的來源:恐懼。這議題帶來的另一個思考是,許多職業(occupation)不同於專業(profession)並不會有特定取得名銜的條件,因此只要自身賦名就可以撐起特定的職稱,設計師、調飲師、風格師等族繁不及備載,作家亦同,尤其著作亦如同自由業者自行接案一般得以自費出版。於此並非貶低任何這些職業的地位高低,甚至這並非本文所探討的問題,反而正是這些職業的性質不同於專業,全賴於自由市場予以取篩其良劣,然而當市場本身資訊不流通或者需求者(相較於提供者)而言不具備基本的辨識能力時,給付一定報酬卻未獲得相當對價,那需求者本身的責任也是無可豁免。
我國作為民主法治社會,則對於作者與出版社就會有合法性的確信,然而這確信並非必然不可質疑,畢竟寫作存在著倫理,倫理作為規範性的應然(ought to)本係為規範事實上出現的偏差,例如抄襲或者是偽作。但是,出版社就像公司一般,舉例而言投資人開立公司,若營運不利就將公司拋棄,有限責任制度下也無法將債務追究到本人,甚至本人可能是人頭。惟,正因其(一般公司或是出版社)有公司的外顯,所以一般人會相信其合法性,然而我國社會對於自主性(autonomy)仍有相當距離,所謂自主不只是知道我能做什麼,還必須知道我應該要做什麼,進而才在這選擇之間自(主)決(定)。
換句話說,作為公民的閱聽人的識讀能力應該被培養,但如在中國出版的書籍也有類似問題,並非虛構與非虛構的疑難,卻是官方的刪減(censorship),故而使得資訊不具有任何憑信性。重要的不是文本有無實際被刪減,而是刪減的權力是文本存在的背景,使得文本本身不足以作為任何資訊、知識的確保。畢竟文本是整體性的,少了任何一字一句一標點,都將影響文本的意義,然而對此的敏感度似乎被睜眼閉眼地得過且過,或許是因為同為漢文而有閱讀的便利性,但對真確性的不戒慎卻可能將路導偏,差之豪釐,謬以千里。
又,將台灣斥為詐騙之島也是言過其實的,例如索卡事件(sokal hoax)甚至是學者刻意製作文本為欺瞞過學術審查,索卡為諷謔後現代主義高之又高的詞彙運用而不知所云,但要因此就說美國是詐騙之國嗎?這反倒是將自身應培養的識讀能力且用一竿子打翻整條船,交由國家或其他權威機制,但這正是匱乏自由感而不願擔負自由的責任之體現。而與條子鴿的事情相比較也有有趣的地方,其著作暢銷,或說某些暢銷書之所以暢銷是否也有相同的弊病?亦即,這些作品根本言之無物或說同義反覆以取得共鳴,進而成為被消費的商品,暢銷所代表的又是一定的支持度(甚至掛鉤上民主的概念)而具有輿論上的權威性,一本著作只要能在行銷的操作下被弄上排行榜,那麼暢銷書卻是一本謊言的事件發生不過早晚。
將事件資訊予以去識別化對於特定的作者而言是無可厚非(例如律師、醫師、牧師),但利用資訊不對等僅為譁眾取寵是另一件事了,因為非虛構性著作的終端知識的基礎建立於憑信性上,故而我們相信被寫下的「歷史」真實發生,而無需穿越過去以見聞是否真實發生(雖然客觀上也不可能這樣做)。但當憑信性被彈劾時,並非所有人都當作一回事,卻都是直到實害發生,例如知識的基礎動搖、名譽受損又或者是生命攸關(尤其是政治領域的憑信性)時,才恍然大悟到蛙腿都已經煮熟了,跳也跳不出鍋。然而,若要改變如此現象唯一所要做的,只是去培養公民的自主性而已呢?
※作者為執業律師。寫作者。唯一的信仰只有知識。閱讀範圍主要是政治哲學、倫理學與女性主義。作品主要為書評、影評與政治社會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