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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同婚擂台賽未見徐國勇現身 伴侶盟喊話:我們等800多天了

上報快訊/黃潔文 2021年09月11日 13:08:00
伴侶盟向內政部下戰帖邀部長徐國勇11日到擂台賽辯論,但徐未現身。(王侑聖攝)

伴侶盟向內政部下戰帖邀部長徐國勇11日到擂台賽辯論,但徐未現身。(王侑聖攝)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11日上午舉辦「跨國同婚擂台賽」,邀約內政部長徐國勇對「跨國同婚法學」一同進行辯論,但徐國勇卻沒有出現在現場,伴盟秘書長簡至潔痛批「如果內政部覺得自己輸的沒有理由,請趕快出來對話!」

 

簡至潔表示,台灣同婚已通過超過800天,但因為內政部一紙函釋,只要跨國同性伴侶其中一方當事人的本國同婚不合法,就沒有辦法在台灣進行婚姻登記,這個決定讓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被擋在婚姻大門之外。

 

伴侶盟下戰帖希望內政部長徐國勇出面辯論。(王侑聖攝)

 

簡至潔說,這800多個日子裡,跨國伴侶為能夠順利結婚,拼命爭取媒體報導,至今已有超過300則國內外媒體為其發聲;有演藝界的朋友為他們奔走,特別翻唱「飄洋過海來看你」表達他們的心聲,MV至今累積超過500萬點擊。

 

簡說,夥伴們對政府發出了數千封陳情信,蔡英文總統說高度重視這個議題,蘇貞昌院長則將他們的信函送至法務部,法務部推給內政部和移民署,內政部、移民署又推給司法院,他們被政府單位像踢皮球一樣踢來踢去,2年多來在不同政府部會間疲於奔命,沒有一個單位願意正視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權利。

 

伴侶盟下戰帖盼徐國勇盡快出面跟他們對談。(王侑聖攝)

 

簡至潔強調,台灣早就是同婚合法的國家,大法官4年前就清楚宣告「人民享有婚姻自由」,這是憲法保障我們的基本權,國家沒有理由任意剝奪!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婚姻自由是指「是否結婚,以及與誰結婚的權利」,這個「誰」沒有理由也不應當限制國籍,但國家卻放任「台灣人可以和美國人結婚,卻不可以和日本人結婚」,這種荒誕現象持續超過800天,國家還遲遲不願意修正!

 

簡至潔嘆,蔡總統還繼續在外交場合驕傲宣稱台灣通過同婚是亞洲第一,還欣然接受國際社會的熱烈掌聲,卻忘記台灣的同性婚姻竟然限制國籍,這在其他所有通過同婚的國家都是聞所未聞的事,這不只是亞洲第一,這根本是世界唯一了!

 

 

簡至潔怒斥,「更可惡的是,走投無路的跨國伴侶,只能透過司法訴訟來救濟!今年5月,我們熬過18個月的漫長訴訟,終於贏得全面勝利。法院判決清楚認定內政部行政函釋違法,內政部卻仍舊死不悔改,不願意變更見解,持續把跨國伴侶擋在門外!導致各地方政府戶政窗口持續拒絕我們的婚姻登記,跨國伴侶仍舊結不了婚!」

 

伴侶盟強調同性婚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不應有國籍差別。(王侑聖攝)

 

簡至潔表示,他們明知颱風即將來襲,還是一定要來問內政部長徐國勇,「到底內政部要輸幾個官司才願意變更函釋見解?內政部明知自己違法,為什麼死硬不改?難道一定要苦苦逼迫所有跨國同性伴侶都告官,內政部才願意變更函釋見解嗎?內政部一定要搞到官逼民反嗎?!」

 

簡至潔嚴正要求內政部撤回違法的行政函釋,即刻讓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國家政策要以保障人民的家庭為原則,而不是拆散人民的家庭為原則,對待異性戀婚姻家庭是如此,對待同性戀婚姻家庭也是如此。

 

伴侶盟舉辦「跨國同婚擂台賽」邀內政部長徐國勇辯論,但徐確未現身。(王侑聖攝)

 

對此,內政部下午發出新聞稿表示,尊重同性伴侶結婚權益,為符合婚姻平權,司法院已提出《涉外民事適用法》修正草案以解決該問題,將來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戶政機關就可受理此類跨國結婚登記。

 

內政部指出,戶籍登記是將符合法律規範的事項,予以登記,跨國結婚登記依照司法院見解,須符合《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若該外國人的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因不具備其本國法的成立要件,與我國國民所締結的婚姻,即不被承認。因此,戶政機關現在無法受理此類跨國婚姻登記。司法院已提出《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待草案經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通過後,國人與未承認同婚國家外籍者即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內政部指出,目前全球有29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2位國人或國人與承認同性結婚國家人士於民國108年5月24日起,可在台同性結婚登記,截至今年8月底,已經有6470對完成結婚登記,其中有292對為跨國同婚。未來立法通過後,可以更完整保障跨國同性伴侶結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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