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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來台依、探親權 即日起「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得向外館申請入境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09月13日 14:40:00
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已完成結婚程序的國人外籍配偶,及其國人外籍未成年子女申得以請入境。(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已完成結婚程序的國人外籍配偶,及其國人外籍未成年子女申得以請入境。(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3日宣布開放已完成結婚程序的國人外籍配偶,及其國人外籍未成年子女申請入境,即日起,將授權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依親、探親簽證規定,受理其簽證申請,並核發「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指揮中心表示,我國自5月19日起,於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基於整體防疫考量,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外籍人士如果因奔喪、探視病危親屬及陪產等緊急重大事由急需來台,須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經考量國內疫情現況已較趨緩,而國人家庭團聚需求殷切,為保障國人家庭團聚權,即日起,開放已完成結婚程序的國人外籍配偶,及其國人外籍未成年子女得於邊境嚴關期間申請入境。

 

指揮中心說明,將授權外交部駐外館處依現行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依親、探親簽證規定受理其簽證申請,並核發「特別入境許可」簽證。其入境檢疫措施依現行隔離檢疫作業辦理。原持有依親簽證效期於5月19日至9月13日屆期者,其簽證效期自動延長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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