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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餐廳比照店內價遭開罰200萬 foodpanda將評估提行政救濟

上報快訊/陳螢雪 2021年09月17日 15:03:00
foodpanda外送平台因限制合作餐廳活動,挨罰200萬元。(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foodpanda外送平台因限制合作餐廳活動,挨罰200萬元。(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外送平台開鍘!17日對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即foodpanda)開罰200萬元。公平會指出,因foodpanda限制合作餐廳於foodpanda平台刊登價格,必須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及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之規定,除命其停止該違法行為,並處200萬元罰鍰。對此,foodpanda回應,後續將研究裁罰理由,並視裁罰內容評估,決定是否提起救濟。

 

公平會指出,歷經9月1日、9月8日及9月15日共3次委員會議審議,做出開罰200萬的限制。公平會表示,受到疫情衝擊,餐廳停止提供內用服務,外送平台成為餐廳最主要的銷售管道之一。目前國內外送平台市場呈現foodpanda及UberEats雙雄對峙局面,由於平台市場有其特殊性,又2家公司在消費者端及餐廳端均擁有龐大的客戶群,因此具有相當之市場力量。

 

公平會指出,餐飲業者銷售餐點給內用、外帶的顧客,及透過外送平台訂餐的消費者時,不同管道的成本都不相同,餐飲業者原本應可將不同銷售管道的成本反映在價格上,消費者也可以依自身需求選擇最合適的購買管道。

 

然而foodpanda限制合作餐廳在平台刊登的價格,必須與餐廳自行販售之價格相同,使得餐廳無法將不同的銷售管道的成本差異反映在售價上,形同內用顧客必須與外送平台訂餐顧客共同分攤平台的抽成,foodpanda本身則無須擔心若調升抽成比例,會使顧客轉向內用,讓該公司較有誘因及能力調升抽成比例。

 

 

此外,foodpanda要求餐廳在foodpanda平台刊登價格必須與「店內價」相同,間接確保餐廳在其他外送平台上刊登的價格,不會低於在foodpanda平台刊登的價格,縱使其他外送平台向餐廳收取的抽成較低,餐廳也不會降低在該外送平台上的售價,消費者將無法享受到其他外送平台低抽成反映在餐點價格的好處。

 

公平會認為,foodpanda利用此措施,削弱其他外送平台對消費者競價效果後,網路效應導致理性消費者繼續使用餐廳數比較多的外送平台。也就是說,foodpanda店內與外送價相同的要求,間接削弱其他外送平台與foodpanda競爭的能力。

 

foodpanda除外送之外,也強制合作餐廳開啟顧客自取功能,但卻把自取優惠回饋給消費者而非店家。(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公平會還發現,foodpanda平台強制開啟「顧客自取」功能,讓顧客自行到餐廳取餐外帶,限制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由於透過「顧客自取」訂餐之消費者,大多屬於餐廳原本的顧客,如餐廳必須接受無條件平台上「顧客自取」的訂單,不僅未拓展市場或開發新顧客,甚至面臨必須與平台上的自己競爭,當原有的內用及外帶顧客流失至外送平台,餐廳還需額外支付foodpanda佣金抽成。

 

不僅如此,foodpanda進一步再將收取自餐廳之佣金抽成,以例如「自取79折」等方式補貼消費者,更促使顧客利用foodpanda「顧客自取」方式訂餐,使平台能獲取更多佣金抽成,並享有更大定價能力,從而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認為,餐廳本可依各種服務成本採取不同定價,是否接受「顧客自取」也應自由決定,foodpanda藉由其市場力量,限制合作餐廳於foodpanda平台刊登價格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及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而且有限制競爭之虞之行為,除令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併處200萬元罰鍰。

 

 

此外,公平會也發現foodpanda及UberEats 2大外送平台業者,均對於簽署獨家交易契約的餐廳給予抽成折扣優惠,成功吸引部分餐廳選擇與foodpanda及UberEats簽署包含獨家交易條款之契約,現階段雖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但外送平台具有網路效應及大者恆大的網路經濟特質,新進業者或規模較小的外送平台必須依賴使用者「多棲(multi-homing)」(即消費者與餐廳端同時使用多個平台),來減輕網路效應,以參進外送服務市場。因此,具有市場支配力之平台以獨家交易限制餐廳「多棲」至其他平台,將容易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特別關注並告知foodpanda及UberEats 這2大外送平台,國內外送平台市場已日趨集中,未來若繼續擴大簽署獨家交易餐廳之數量,或採行其他具實質強制獨家交易效果之限制,都可能產生違反《公平交易法》之疑慮。公平會將持續關注市場變化,倘發現有具體反競爭效果發生,將依法介入調查處理。

 

對此,foodpanda回應,為避免消費者因購買方式不同,而須多支出餐點費用,因此設有店內價選項,以供店家自行選擇,而選擇店內價的店家,則可於APP內獲得免費專區行銷曝光及識別標示。

 

對於公平會將裁罰200萬元,foodpanda表示,尚未收到相關文件,對裁罰內容也尚不了解,將詳細研究裁罰理由,並視裁罰內容評估,決定是否提起救濟。

 

出版時間:11:20

更新時間: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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