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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定型化契約最快明年上路 若疫爆可「請假」停繳月費+延長合約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09月27日 15:51:00
健身教練服務與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範最快明年上路,消費者可因疫情「請假」停繳月費。(湯森路透)

健身教練服務與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範最快明年上路,消費者可因疫情「請假」停繳月費。(湯森路透)

消保處今天(27日)指出,因應疫情,訂定健身教練服務與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範,特別新增於疫情期間消費者可以「請假」停止繳費,並延長契約時間,讓業者同時也能度過難關,該規範最快明年元旦上路。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示,今年因為疫情緣故,發生許多健身中心解除契約的案件,雖然合法,然而疫情不能歸責於消費者或業者任何一方,因此消保會提出,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一級開設並發生社區感染時,消費者可以選擇「請假」,請假期間會籍暫停、月費和相關費用免繳,但契約時間也會延長,避免業者因為解除契約退款而無法營運。

 

 

陳星宏指出,健身中心大多為長期性契約,會向消費者收取大筆款項,但因為不少消費者無法一次付清,健身中心會透過第3方仲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費,但若健身中心倒閉,消費者仍要向仲介繳費並不合理;因此這次特別規定,若發生此類情形,消費者可以拒絕繳費。

 

另外,消保處也針對健身教練進行規範,若教練沒辦法在指定時間、或是依約提供服務,消費者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且業者不可向消費者收取相關費用和違約金,且若是業者因素無法提供服務,消費者還能反過來求償違約金。

 

陳星宏說,今年因疫情嚴峻,5月起到8月的健身消費爭議事件共計780件,平均每天就有6.5件爭議事件,以解除契約404件、請假相關事由135件為大宗。

 

教育部體育署運動設施組專門委員黃幸玉說,健身教練服務與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範目前已在進行法規程序,預計最快10月就能公告,2022年元旦正式上路;由於涉及契約修改,因此除了先前的預告期外,公告會保留一段時間讓業者和民眾適應,未來也會由地方政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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