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可望開放不在籍投票,但要先申請。(湯森路透)
公民投票是否開放不在籍投票,行政院30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考量民眾因工作或就學等不便返鄉投票,開放本國境內跨縣市的「移轉投票」,但要事先提出申請。至於海外不在籍投票及通訊投票部分,仍因有舞弊、資安等風險不開放,新法案將儘速交由立法院審議。
中央選舉委員會去年將《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提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召開數次跨部會審查後,草案名稱改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30日送行政院會審查通過。
中選會認為,為順應世界潮流趨勢,在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票權人履行其投票的參政權利,確保公民投票權行使的積極作用。
行政院官員也說,公投不在籍投票是開放境內「移轉投票」,讓民眾因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必須在工作或就學的外縣市的投票所投票時,可事先申請,但現階段僅開放移轉投票,不考慮開放通訊投票。
至於民眾若人在國外的不在籍投票、網路與郵寄的通訊投票,中選會將草案提報審查時認為,恐有舞弊、資安等風險,並未列入,先辦理共識較多的移轉投票。不過因相關修法須立法院三讀通過,預料趕不及今年底公投適用。中選會也表示,最快希望在2023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