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21召開最後辯論庭,馬還引用《莊子》說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斥責不公不義的亂象,狠批柯建銘。(畫面合成、攝影:葉信菉、李昆翰)
台北地方法院21日開庭庭審理「馬王政爭」後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洩密、誹謗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進行終結辯論。最後陳述時,柯再批馬操弄司法,特務治國,毀憲亂正,自訴的意義在捍衛憲政體制,呼籲馬認罪保尊嚴。馬則反擊,本案發生3年多來,出現「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司法者遭殃」的荒謬現象。任何人都不可以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關說,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可以做,就是不可以做」。
此案從下午2時開庭至晚上7時才結束,歷時5個小時。審判長吳勇毅宣布,3月28日下午3時宣判。
台北地院第三次開庭審理,自訴人柯建銘、被告馬英九都出庭。審判長吳勇毅,就該案卷證相關筆錄、事證、勘驗檢方偵訊光諜等,逐一提示,聽取兩造補充陳述意見,柯建銘的律師也詰問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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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次開庭,馬英九都簡短向庭上陳述「我沒有犯罪」,柯建銘則都利用時間發言,每次都像老師教訓學生,數落馬英九的不是,言無不盡,多次被審判長提醒,馬多只有苦笑以對,沒有反擊。
21日開庭,馬英九面對審判長提問,自訴人指控他洩密、教唆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誹謗等,有何意見時,馬英九回答「我沒有犯罪」。馬的律師也請庭上對本案作無罪判決。
終結辯論時,柯建銘首先發言,雖然審判長表示,可以坐著陳述意見,柯還是起立講話,當著馬英九的面「開講」起來。
柯建銘表示,此自訴案的核心意義是,自發生9月政爭那一刻,就是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的開始,馬是哈佛大學畢業,任兩任總統,憲法規定總統職權沒有操作司法的道理至明,馬卻操弄國家機器,介入司法個案,違法亂紀,毀憲亂政。這不是訴訟過程中枝節問題,而是總統是否可以為了偵查中的司法案件接見黃世銘。
柯批馬是「假關說真鬥爭」,操弄司法,鬥爭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對他詆毀攻擊。馬干涉司法到這種程度,還說他關說是世界級醜聞,他要把「世界級醜聞」這幾個字送給馬。他呼籲馬承認有罪,才有最後的尊嚴。
柯表示,這個官司很清楚,當審判長第一個問題問馬,當黃世銘向你報告司法案件,你為什麼接見?很清楚總統不能介入司法,總統是憲法守護者,總統職務並沒有介入司法的權力,馬雖避重就輕,但難逃其罪,馬辯稱是危機處理,其實不是,而是長期操作司法,長期利用特偵組,與黃世銘通謀,政治追殺,他今天是要捍衛憲政體治,終結特務治國。
馬英九用法官罵趙建銘的話 狠批柯建銘
馬辯論最後當庭陳述,開庭後又看著稿子對媒體講一遍。。。。。
其中引用《莊子》說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斥責不公不義的亂象。而2006年法官林孟皇在判決前總統女婿趙建銘涉及台開案有罪時,也曾用這句話批評過趙建銘。
馬英九則反擊表示,本案是3年多年前柯建銘請託關說司法個案的案外案,3年多來出現了「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司法者遭殃」的荒謬現象,社會觀感非常負面,如果立法委員可以對司法個案請託關說,惡果可能發生在你、我及任何人身上,對司法公正傷害無與論比,任何人都不可以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關說,這是破壞最基本的司法正義,汙染最純正司法,更何況是握有政治權力的立委,這是大大是大非的問題,不能迴避,不能模糊,不可以做就就是不可以做。
他說,他再次提醒柯建銘,不要急著對他提起自訴,不要急著對他誣蔑詆毀,企圖藉此轉移自己關說司法案件失格行為的焦點,這些都改變不了柯為自己刑事案件請託關說檢察官不要上訴的事實。
馬表示,柯的關說司法行為,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對司法的傷害,不是個人認錯道歉就可以解決,更何況到現在沒有認錯道歉,能對國人社會交代嗎?
他表示,上個月紐約人權組織自由之家,提出對台灣自由程度的評比,把台灣列為第一等,分數超越美國,可是在英美法系國家,關說司法是妨害司法公正罪,都是重罪,在香港可能判無期徒刑,在台灣卻是沒有犯罪,所以當司法關說到此程度,司法關說還沒有列入司改議程。看到自由之家評比,不禁要問,如果像柯有權有勢的人能介入關說司法,我們的法治水準,要到什麼時候才能配得上國際社會對我們自由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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