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誠實再成交 永慶房屋良心仲介》完整揭露台灣房仲業的法制化過程。(永慶房屋提供)
自由經濟中,政府管制愈少愈好。對大多數產業來說,這應該是很普遍的看法。
但台灣有個產業,竟然希望政府訂定法律來規範,這就是房仲業!
1999年,《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正式立法,成為健全台灣不動產交易行業中最關鍵的專門職業法案。
推動過程困難重重,連法案名稱都要吵
儘管政府態度已經轉為積極,業界也有改革派支持,但反改革派力量仍不容小覷,過程充滿挑戰。光從一開始,要把銷售預售屋的代銷業與中古屋的仲介業放在同一個法律中,就遭到業者反對。
前全聯會秘書長鄭曦記得,當時最早的草案名稱是《房地產仲介業管理條例》,但代銷業有意見,因此地政司召開協調會聽各方意見。代銷公會帶了一百多人去,但仲介業僅有時任台北市公會理事長、也是前力霸房屋總經理方瑞生與鄭曦出席。於是他們趕緊打電話找其他人過來,臨時通知下,只有永慶房產集團董事長孫慶餘與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趕過來。最後,代銷業者才願意妥協,接受仲介業提出將草案名稱中的「房地產」改成範圍更廣的「不動產」的建議。
光只是法案名稱,就可以吵成這樣,更可以想像內容的實質討論會有多複雜。在推進過程中,幾乎每場會議都親自主持的內政部地政司司長張元旭,更是親身體驗到折衷協調的困難,要綜合各界不同的聲音,其實非常辛苦。
內政部地政司前司長張元旭說,當時有些業者對法案的內容表面支持,因為他們知道若不表態支持,在道理上說不通,對外形象也不好,但卻透過游說民意代表的手段,在暗地裡反對。
「任何一個法案都有產、官、學三方角色,學者意見多又理想化;而業者有些為反對而反對、有的希望把標準拉低,作為主管機關的我,責任就是要把二者拉到一個可行的角度。」張元旭說。
吃了三百多個便當催生法規
在看似無止盡的協調過程中,張元旭發現業者代表中有一人,也跟他一樣,幾乎每場會議都到場,那就是永慶房產集團董事長孫慶餘。
「我那時候就覺得,哇,永慶房屋的老闆竟然會親自參加。孫董在法案推動過程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代表著業界的良心,因為有他這樣主動要求提高水準的業者,所以其他業者也不至於寸土不讓,」張元旭說。
審案期間,為了在學者與業者間協調出三方都可接受的結果,利用上午與下午都要處理公事之外的午休,一起開便當會議,可說是當時的常態。
「當時,積極參加的立委趙永清就常掛在嘴邊得意的說,自己為了這個法案吃了多少個便當。」張元旭說。而孫慶餘董事長在立法推動的十年來更是從頭到尾參加,個人至少吃了三百多個便當!
人必歸業,業必歸會
在歷經數年的折衝協調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總算在1999年1月15日凌晨完成三讀程序,並在三年的過渡期後,正式於2002年2月4日實施。
該條例的重點,規範了從業人員與公司,「人必歸業,業必歸會」成為最高指導原則。一方面,仲介人員必須取得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另一方面,業者必須加入公會,且得提撥「營業保證金」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我們終於有了自己的管理條例,仲介經紀人需要經過國家考試的審核、納入公司管理,公司必須繳納保證金,而且公司一定要加入公會,整個產業總算有了規矩與秩序,」鄭曦欣慰地表示。
不亞於美日的管理條例
若沒有這本規範產業的法令寶典,房仲業至今還是一片混沌。整個仲介業也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實施,依法可管可罰,使消費者放心,市場接受度由個位數百分比飆升到80~90%。
「其實現在嚴格來講,我們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比美國、日本都還要先進,」鄭曦說。
孫慶餘擔任全聯會的法規會召集人,扮演推手可謂不遺餘力,個人也因此在2014年獲頒「中華民國第十九屆地政貢獻獎」,是台灣房仲業者獲此殊榮的第一人。得獎原因之一,正是「擔任全國房仲公會常務理事,兼法規會召集人,引進美日法令與經驗,協助推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立法。」
「在立法過程當中,我清楚記得永慶房屋是支持的,這也是我佩服孫董的地方,即使在這行業得到成功後,仍充滿理想,很多企業家得到成功之後就安於現狀或志得意滿,」張元旭說。
※本文摘自:《先誠實再成交 永慶房屋良心仲介》,天立出版
【作者簡介】
文仲瑄
天下實驗室CWLab總監,也曾任多家媒體出版社主編。
李碧華
曾任國內資深藝文記者、編輯、編劇,現為自由作家。
莫非
曾任職國內外媒體記者多年,也曾在科技公司負責品牌行銷,現為自由作家與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