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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Q拉警報】陳柏惟認了10年前撞人肇逃 「這不是抹黑,是刻在我心上的事件」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0月06日 14:40:00
立委陳柏惟承認10年前駕車撞傷機車騎士,並稱當時一時失慮逃逸因此遭判刑。(張哲偉攝)

立委陳柏惟承認10年前駕車撞傷機車騎士,並稱當時一時失慮逃逸因此遭判刑。(張哲偉攝)

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今天(6日)被資深媒體人踢爆10年前曾駕車撞傷機車騎士,而且還肇事逃逸,最終遭法院判刑。面對往事被提起,陳柏惟6日出面坦承10年前這起交通事件,他承認這件往事「不是抹黑,是刻在我心上的事件。」他說,感謝對方給他和解的機會,「我不會逃避或掩蓋我的過去,誠實面對過去,是我一貫的態度。」他向當事人和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與反省。會鞭策自己,要用更大的努力,來回饋社會。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6日在臉書貼文指接獲民眾爆料稱,陳柏惟10年前駕車撞傷機車騎士且肇事逃逸,引發各界關注,陳柏惟面對各界詢問隨即在臉書發文坦承此事。陳柏惟表示,10年前這個交通事件不是抹黑,是刻在我心上的事件。

 

陳柏惟說,當時因經濟因素,兼差兩份工作,從早忙到深夜,那一天凌晨,結束工作返家途中,因疲勞駕駛,導致事件發生,未有酒駕,警方通知到案後過程完全配合,在法院坦白認罪,事後積極也與對方和解、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陳說,「 此事件完全是我的責任。」稍早也與當事家屬聯繫,對方只有一個請求,希望外界不要影響他們平靜的生活,他也拜託大家,不要打擾他們,我們也互相祝福。

 

 

他表示,不對的事就是不對,賠償受害者的損失、深刻反省絕不再犯,是他在接下來的人生中,時時刻刻警惕自己的教訓。「這是我人生的轉捩點,在這件劇烈的教訓後,重新面對人生,才有了今天的陳柏惟」,他會把這件事情,作為人生永遠不會忘記的教訓,鞭策自己,要用更大的努力,來回饋社會。

 

黃揚明的臉書貼文指稱,接獲民眾爆料稱,陳柏惟(當時26歲)曾在2011年9月駕自小客車在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與台鋁中巷路口,撞傷機車騎士,導致騎士人車倒地。但依高雄地院的判決書指出,「陳柏惟竟未採取電話報案或直接將被害人送醫等必要之救助行為,亦未停留於現場等候警方前來處理責任歸屬問題,即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駕駛上開自用小客車逃離現場。」

 

陳柏惟撞倒的機車騎士,事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其傷勢包括顱內受傷、硬腦膜下腔出血等。高雄市警局前鎮分局調閱道路監視器,發現由陳柏惟所駕駛的車輛,才循線查獲。陳到案時,對其肇事逃逸情事坦承不諱,偵訊後就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

 

2012年3月15日,高雄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李賜隆將陳柏惟依《刑法》肇事逃逸罪提起公訴。陳被起訴後,才在3月27日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受害者40萬元。同年6月14日一審判陳柏惟9個月徒刑、緩刑3年,且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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