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刑警大隊備勤室天花板被搜出1包放有槍枝及毒品公文封,檢方認定藏物品陳姓小隊長,無非法持槍毒不法意圖認定不起訴處分。(取自新北市刑大臉書)
新北市刑警大隊備勤室天花板被搜出1包放有槍枝及毒品公文封,偵六隊陳姓小隊長承認是他所藏,但聲稱是10年前刑大搬遷時,所扣下無主贓證物,也不知道是誰藏的,擔心稽查會被處分才藏起來,期間也與3名同事提及,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姓小隊長應無非法持有槍毒證明,6日認定不起訴。
2020年底,新北警方偵辦館長槍擊案,全面查緝竹聯幫寶和會組織案時,竟發生警方弄丟1支百萬元的AP(愛彼)名錶,警方事後全面測謊,並搜查刑警大隊辦公室自清,未料爆出案外案,在刑大備勤室天花板搜出槍毒。
被搜出物品包括一把改造手槍、18發子彈,和10多包分裝毒品,用保鮮膜包裹後裝進一個新北市刑大公文封;公文封地址印的是10年前刑大舊址,時間民國99年12月,沒有編號。
新北檢方偵辦時,傳喚陳姓小隊長3名同事,其中一名時任副隊長郭姓同事說,2016年間回刑大敘舊時,陳小隊長有說之前在辦公室搬遷時找到一些無主的證物,證物中有槍枝及毒品等,但都找不到承辦人,也無法查知是那些案子,不知道要怎麼處理」,而當時副隊長已調職,僅告知「要好好處理」。
檢方認為證物外觀久未拆封、無人觸碰,小隊長自行坦承供出上情,無非法持有槍毒不法意圖,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