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憲法賦予自由權」 美法院暫時阻擋德州實施反墮胎法案

李靖棠 2021年10月07日 16:10:00
反對德州實施嚴苛心跳法案,大批女性上街高舉標語表達抗議。(湯森路透)

反對德州實施嚴苛心跳法案,大批女性上街高舉標語表達抗議。(湯森路透)

對於現代社會多數人而言,懷孕與墮胎屬於個人的自由意志和權利,但看在許多政府或保守派眼中,這卻是一項不被允許或殘害生命的舉動,必須立法規範和限制,也讓「墮胎自主權」、成為美國等許多國家內部極具爭議的議題之一。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共和黨籍德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5月底簽署新反墮胎法案,規定未來德州境內,只要女性懷孕超過6周以上,無論任何原因或理由,都不被允許執行中止受孕或墮胎手術。

 

 

此法案隨即引發輿論強烈反彈,不僅掀起當地婦女和民團多次上街抗議,甚至引起法院與檢察官關注。最新消息指出,聯邦地區法院7日做出裁決,以捍衛和保護憲法賦予的自由權利,暫時禁止德州政府實施「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

 

美國各地婦女和民間團體,群起對德州反墮胎法案表達抗議。(湯森路透)

 

法官彼茲曼(Robert Pitman)給出長達113頁的意見,針對這份9月1日啟動的爭議法案,認定憲法保護人民有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德州卻動用行政權限制女性,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也許其他法院或法官,會尋找其他解釋替法案解套,但本庭絕不容忍任何行政機關,剝奪人民重要自由權利!」

 

白宮對法院裁定給予高度肯定,認為此一判決、將是德州女性爭取身體自主權的「重要一步」;但看在州政府眼中,卻已著手準備上訴作業,意圖推翻法官彼茲曼的裁決。

 

 

事實上,除了德州外,包含像密西西比州等多個行政區,都有類似「心跳法案」規範。就以密西西比為例,該州法律中規定、懷孕超過15周以後,女性將不被允許執行墮胎手術。

 

但相比其他州,德州是全美最嚴苛的行政區,因為懷孕6周、許多女性甚至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

 

這份法案更讓民團不能接受之處,是不允許婦女在遭到強暴或亂倫後,發現非自願狀態懷孕,擁有保護身體自主權的權力;唯一獲得「豁免」的狀況,是緊急手術或診治造成懷孕中止,才不會讓醫師或婦女面臨法律訴訟。

 

支持婦女身體自主權的民眾,高舉已故前自由派大法官金斯堡畫像,呼籲法院記得她的要求。(湯森路透)

 

新法案實施後,給予當地眾多醫師莫大壓力,稍有不慎都有面臨訴訟的困擾。但也有少部份醫生無畏壓力,堅持照顧所有病患需求的原則,持續替有墮胎需要的患者進行手術。

 

心跳法案在美國掀起風暴,極有可能提交最高法院、由大法官進行最終解釋,但當前保守派與自由派比例為6-3的態勢,也讓不少民團和支持者擔心,自己的身體自主權終將遭到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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