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政府違反勞資協議中的「禁搭便車條款」的規定,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國道收費員自救會24日再度走上街頭,痛批蔡政府為了弭平罷工,打壓工運抗爭的勢力,先給承諾,事後再破壞協商內容,捅人一刀,並拿空心菜諷刺蔡英文。(攝影:陳品佑)
不滿政府違反勞資協議中的「禁搭便車條款」的規定,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國道收費員自救會24日再度走上街頭,從勞動部遊行到交通部,最後抵達總統府。他們痛批蔡政府為了弭平罷工,打壓工運抗爭的勢力,先給承諾,事後再破壞協商內容,捅人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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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與政府政爭抗爭所取補償金3年來,在交通部、勞動部、遠通3方出資6億元補償下落幕。不過,勞動部認為政府受人民監督,不管是否為自救會成員,應一視同仁給予補償,不能獨厚特定團體。對於政府給非會員「搭便車」,引發自救會成員強烈的質疑,今年過年期間就曾上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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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也有「搭便車」的現象發生,原本空服員的外站津貼為每小時3美元,工會當初要求會員應提升到5美元,而現在則是全體員工4美元,引起工會成員的不滿,認為政府帶頭違法。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抗議活動還上演行動劇,國道收費員與空服員工會從芒果樹搖下許多芒果,扮演總統蔡英文和勞動部長林美珠的演員,再把會員籃子中的芒果通通拿到非會員的籃子中。
「禁搭便車」是工會團結最重要的條文,根據《蘋果》報導,桃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理事長趙剛說,資方違反搭便車條款,意圖削減工人加入工會的力量,但勞動部、桃市勞動局卻不敢做出華航違約的實質認定,無疑是在袒護華航資方。
當時勞資雙方協議的「禁搭便車條款」,法源來自《團協法》第13條,根據《苦勞網》報導,工會顧問律師吳俊達日前表示,《團體協約法》第13條規定:「團體協約得約定,受該團體協約拘束之雇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對所屬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就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進行調整。」協議時還特別加上違約金的計算標準,顯示雙方皆充分意識到這是「團體協約」。
兩個工會的聲明稿中痛批蔡英文政府,都是先偽善要解決,收了政治的名譽,接著權謀地跳票,故意操作有搭便車可搭的情形,打壓工運抗爭的勢力。蔡政府坐收進步形象,實則計畫削弱工會抗爭的力量,先收割後桶刀。(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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