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銀行(Bank of Thailand)。(湯森路透)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消息人士指出,泰國約有4萬民眾因未經本人授權的線上交易損失金錢,估計至少共1000萬泰銖(約837萬新台幣)。警方目前與泰國銀行、泰國銀行家協會合作,積極展開調查。
網絡犯罪調查局(CCIB)局長克拉隆(Kornchai Klaiklung)表示:「初步發現大約有4萬人因為線上交易損失錢財」。主嫌的手法是每次提領的較少金額、重複多次,因此大部分受害者甚至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錢被遭到冒領。
警方懷疑有多個犯罪集團相互合作,並以不同手法進行犯罪。主嫌極有可能透過竊取儲存在線上零售商以及網站的提款卡資訊詐領現金;他們也會發送手機簡訊,要求受害者填寫個人資訊以換取折扣或是其他福利。
克拉隆警告,民眾應當注意可疑的手機簡訊以及連結,千萬不要將個人財務資訊透露給犯罪集團。
針對未經授權的提款行為,網絡安全專家安莫皮攸加(Paiboon Amornpinyokiat)說:「通常(銀行)應該發出警報」。然而,高達千萬泰銖的未授權的提款,受害者卻未收到通知,應調查銀行是否有疏失。
泰國銀行以及泰國銀行家協會17日發布聯合聲明,表示銀行將會對未經授權的提款負起責任。聲明解釋,泰國當地銀行的系統並沒有遭到駭客攻擊;部分不尋常的轉帳則是轉帳到泰國境外註冊線上商店的手續費。
另外他也提到,部分民眾對於金錢以及個人財務資訊較無警覺,可能是個人資訊外流的主因。
目前有許多受害者在臉書(Facebook)專頁「不知情的現金提領經驗分享」講述個人經歷,其中一位受害者將個人存摺的照片秀出,單單在10月11日就有高達13次的提款,每一次34.15泰銖(約28元台幣)。截至18日,該臉書專頁累積超過5.7萬名粉絲。
政府發言人表示,總理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已向相關機構下達指示,要求採取緊急行動,快速了解問題。
警方副發言人宣導,一旦民眾懷疑個人帳戶有未經授權的活動,首先應要求銀行凍結帳戶,接著檢查帳戶餘額,收集所有證據後提交給警方。
根據泰國刑法,濫用或盜用他人晶片金融卡者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10萬元泰銖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