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採購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圖為新式甲車。(資料照片/朱明攝)
中興電工公司被控在國軍採購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案時,涉嫌以中國製的低價次級品交貨,檢調偵辦後,共起訴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等33名官商。由於涉案人數眾多,台中地方法院經過6年審理、6波的宣判,20日將江義福依詐欺取財、證交法等罪判處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千5百萬,並宣告沒收中興電工違法所得20億9千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調查出,中興電工在2012年1月31日取得國防部軍備局「動力底盤系統乙項」標案,當時軍備局訂購軍品契約明定「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大陸地區人士或非法外勞」,也就是規定這個標案的所有零組件,只能使用國產或非中國製,以免品質不良或軍品規格外洩,影響國防安全。
台中地檢署指出,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涉嫌與協力廠商啟福公司負責人許清順、晉翔公司負責人許筑雯共謀,低價向中國業者進口中國製綜合液壓泵合計248 件、S1轉向機及S2轉向機合計229組,混充合格零件組裝動力底盤,交貨給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還出具不實的產品及僱用人員證明,訛稱產品都符合契約約定,藉此通過軍備局驗收,而撥款5億2479萬元給中興電工,台中地檢2015年10月依貪污、詐欺等罪,起訴上市的中興電工公司董事長江義福等33人、9家公司。
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江義福否認涉案,不過合議庭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江涉犯證券交易法的不合常規交易罪,及詐欺取財罪,20日分別判刑3年6月,併科罰金2500萬、3年4月,併科罰金1500萬。
全案另有11名被告宣判,其中中興電工總經理郭慧娟承認涉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刑2年,緩刑5年,另涉案人除張筑雯、張玉萍無罪外,其他涉案人分被判刑4月至3年4月不等徒刑。
台中地院表示,此案因被告人數眾多,案情複雜,因此分批審結,合議庭經多次開庭,歷經近6年審理,已先後審結6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