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超商店員因提醒顧客戴口罩遭對方毆打,致頭部有1處5公分、1處8公分撕裂傷、眼窩邊破碎與左側肋骨骨折6根,並合併血胸與腦震盪的現象。(合成畫面/取自『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
才剛發生屏東挖眼案,顧客失控攻擊超商店員又一樁!台中1名大夜班男店員,因提醒進門顧客戴口罩,引起對方不滿,竟情緒失控持玻璃瓶毆打店員,造成店員頭部1處5公分、1處8公分撕裂傷、眼窩邊破碎與左側肋骨骨折6根,並合併血胸與腦震盪的現象,目前還在醫院治療中。
此事經媒體大篇幅報導後,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23日凌晨2時27分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警方調查,酒醉的22歲周姓男子因未戴口罩,經42歲陳姓男店員勸阻不聽,竟情緒失控,隨手拿店內物品丟擲甚至攻擊陳男,造成陳男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且店內陳設物品毀損。警方立即將周男逮捕並帶回警局,全案訊問後依傷害等罪嫌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也會持續關懷慰問被害人;對於周男未配戴口罩部分,警方也將依違反防疫規定函報主管機關裁罰。
1名女網友26日將近深夜12點時,在「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發文控訴,她的弟弟在超商值大夜班,10月23號凌晨上班時,弟弟提醒入店顧客進門請戴上口罩,不料對方卻情緒激動、咆哮並持玻璃瓶毆打他,整個過程弟弟不斷跟對方道歉且完全沒還手,身邊同事也努力想拉開對方,但對方依然不停毆打施暴,弟弟最後撐不住倒地昏迷,「人都昏倒無意識了,對方還不肯罷休!!繼續猛踹昏迷躺在地上的弟弟頭及胸。」
她指出,事發當晚,家屬接到電話馬上趕去醫院與警察局了解狀況,但一進到警局後就被帶到門口外,警方說打人的那個人喝醉了,等他清醒後會通知其家人接回去,等她弟弟身體狀況好了,6個月內都可以對這個人提出傷害告訴。
網友表示,因為警員說要當事者到現場才可以提吿,他們詢問若是請律師來代替他提告可以嗎?警員說,「可以,但是我8點就下班了,如果你要請律師帶委任狀來的話,請在我上班的時間再過來比較好,因為當下也無法知道打人的那個人是誰、叫什麼名字、家住哪裡、要如何聯繫。」網友無奈表示,當下只能難過的離開派出所,回頭離開的時候覺得好無助。
她說,「等我騎車到醫院的時候,又接到警員打電話來說,會有另一個警員到醫院來幫弟弟做筆錄,這時我們才知道打人的那個人名字。」
網友氣憤表示,事情發生後,家屬都沒有看到對方來醫院跟弟弟道歉,警方那裡說有偵辦了,但都沒有後續的消息,目前只知道對方的名字,其他都不知道,害怕事情最後會不了了之或者輕判。
她說,「想到被害者無辜躺在醫院,施暴者卻神隱彷彿事情沒發生過…..」弟弟任職的超商有保留畫面,也有協助保險相關事宜,目前影片只有超商與派出所那裡會幫忙保留,派出所警察最後也有來筆錄,她焦急詢問網友,「現在我們家屬除了等待,還能做什麼?」
PO文一出,也引來大批熱心網友想辦法,建議他們可以找立委、議員、民意代表;也有網友表示「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不用怕(去了會有人協助)直接驗傷單拿去地檢署提告,經由警察局你只能等等等,請直接去提告,由地檢署來通報警察去聯絡雙方做筆錄,才不會等到花兒也謝了。」
也有網友痛罵,「台灣是保護壞人的地方」、「台灣司法已死」、「悲哀的台灣法律」;甚至有網友指出,他們工作的店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但「派出所說要我們自己去驗傷並在6個月內提告」。
出版時間:10/27 10:45
更新時間:10/27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