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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放寬學貸申請條件 生活費每學期最高4萬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11月01日 18:15:00
新冠疫情衝擊不少家庭,教育部1日表示,已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申貸生活費條件。(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新冠疫情衝擊不少家庭,教育部1日表示,已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申貸生活費條件。(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教育部於109年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高中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凡是提出疫情影響家庭月入之相關證明,就能貸款生活費,且額度比照低收入戶學生,一學期最高4萬元。

 

教育部國教署指出,就學貸款除了可以增加生活費,也能減輕貸款人的還款負擔,已配合央行在109年3月調降利息,宣布自109年3月25日起降息0.9%,貸款人也有「寬限期」、「只繳息期」、「緩繳期」、「延長還款期限」等緩繳措施。

 

 

國教署說明,「寬限期」允許貸款學生畢業或退伍後滿1年開始還款;「只繳息期」可申請緩繳本金,每次申請至少1年,共可申請8次;「緩繳期」則由原月均所得未達3.5萬元,放寬至4萬元為低所得者,另還有低、中收入戶能申請緩繳本金且免息,每次申請1年,加倍申請次數可申請8次;「延長還款期限」則同意一般借款人專案申請可延長1.5倍、低及中低收入戶可延長2倍。

 

國教署表示,如學生家庭面臨突發經濟負擔,教育部將提供各項就學貸款緩繳措施,學生可依自身需求搭配使用,若有任何申貸疑慮,可以向就讀學校或各承貸銀行客服人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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