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婦不滿丈夫外遇又施暴,於是找上楊男並僱用余姓、王姓少年殺夫,高雄地院審結判杜婦20年。圖為行兇示意畫面。(取自photoAC圖庫)
高雄56歲杜姓婦人因不滿曾姓丈夫外遇又對她家暴,找上23歲楊姓男子,僱用年僅16歲的余姓、王姓少年,以50萬元代價密謀殺夫,楊男甚至恫嚇余姓少年「若曾男沒死,你就會死。」
高雄地院審結,杜婦被依殺人罪判20年徒刑,至於楊男,因事後將罪責推給兩少年,法官加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名少年所犯殺人罪,則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杜婦和曾男結婚多年,但杜姓婦人不滿曾男外遇又對她家暴,今年4月4日再度爭吵後,杜女萌生殺意,同日深夜11點找到楊男、余姓和王姓少年訴苦,楊男表示可以幫忙處理,兩人談到若曾男死亡會有100萬元保險金,其中50萬元可以做為報酬。
楊男接下杜姓婦人的委託後,和余、王兩少年約好,兩人動手可拿到15萬,剩下20萬自己收下。大夥約定19日下午動手,楊男並恫嚇余姓少年「曾男沒死,你就會死」,因為保險金發不下來,大家就沒錢分。
19日下午,曾男回家路上,碰到埋伏的余姓、王姓少年,王男上前搭話,確認其身分後就由余男動手,持刀狂砍曾男脖子,曾男遭砍後求助附近民眾,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楊男當晚10點確認曾男死亡後,載著兩名少年到台南海邊,丟棄作案兇刀和衣物。
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杜婦利用2名心智程度發展不若成年的少年,且殺害丈夫犯行,違反配偶間彼此互負保護義務,加上杜婦矢口否認犯行,因此加重刑期。
不過,法官考量杜婦曾因丈夫有外遇對象而被家暴,和無端故意殺人有差別,且20年徒刑執行完畢後也76歲,對社會所具危險較低,最後杜婦依共同犯殺人罪判處20年徒刑。
至於楊男部分,合議庭認為,他為一己私利,謀害素無嫌隙曾男生命,更計畫把罪責推給兩名少年,之後更否認犯行,考量楊男僅23歲,處20年有期徒刑後也僅43歲,實質懲罰效果不如杜婦,因此依共同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2名少年所犯殺人罪,則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