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要的就是: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受阻、核四再啟緩不濟急,中火電廠燃煤不能增加,看執政黨能怎麼辦。(攝影:張哲偉)
把重啟核四(公投)視為己出的國民黨,有三個理由可以說服選民:核能可以解決缺電問題;核能的碳排量低,是台灣推動碳中和的關鍵路徑;核電成本低,有助企業競爭力。
這些理由能否說服選民,在飽受限電之苦、面臨減排壓力要比台灣嚴峻許多的中國,可以給參考答案。
中國爆發限電危機後,核能行業的動靜立即成為焦點。「限電危機下,中國核電廠滿載運轉,拚年增6至8機組」、「中國投入商轉的核電機組有51部,在建的有20部」,媒體、網路這類報導,讓人聯想中國核電行業將欣欣向榮。
中國前國家核安全局長、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受訪時表示:在火電、光電、風電紛紛受制的極端環境下,「核電為電網的穩定,對付極端外部條件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在「雙碳」目標下(按:二氧化碳排放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及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核電未來肯定是要發揮重大作用的。
以上是核電業者的樂觀;也不排除老王賣瓜。核能是中國缺電和減碳的首選嗎?下結論之前,且先看看中國核能發電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以發電設備容量來看,核電2020年是0.4989億千瓦,對比2015年的0.2608億千瓦,增加了0.2381億千瓦,增加幅度高達91.3%。但此增幅仍小於併網風電的118.2%、併網光電的489.4%。2020年風電設備的容量是2.815億千瓦、光電是2.534億千瓦,核電只是這兩者小數點後面的零頭。當然,設備容量之外,還要考慮設備使用率,在核能相對較高優勢下(風電、太陽能易受天候影響),2020年中國核電發電量3363億千瓦時,也僅佔總發電量的4.7%。
再從從近十年電力投資總額來看,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年均投資額為7823億人民幣,十三五期間(2016-2020年),為8851億人民幣,呈現緩步增加趨勢,然而,用於核電的投資,十二五期間,年均投資額為661億人˙民幣,十三五期間降為454億人民幣,其中2016年為504億人民幣,2020年僅剩378億人民幣;十年來幾乎逐年向下。
在中國,如果核電是低成本的能源,多年來不會只有這樣的成績。核電過去並非中國的最愛,未來呢?
今年三月,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清楚點出,首要是煤;要大力發展的是新能源(綠能);而核電的前提是安全,看似「積極」(十年來首次用到這一詞),又被「有序」限制。
在李克強的能源政策或指引下,中國工程院近期指出,未來,每年爭取開工核電機組6至8部左右;爭取到2030年核電發電量佔比達到8%左右。此與目前(2020年)風電的發電比例已達6%相比,相對保守,也印證新能源(綠能)和燃煤的精進,才是中國減碳、增電的主要路徑。
順便一提,李克強可以說「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也有不少美國官員會將排放較少廢氣、效率較佳的燃煤電廠詮釋為clean coal/clean coal technology,因為它們「相對潔淨」,但台灣政府一說「乾淨煤(clean coal)」,就會被無知或刻意扭曲的反對黨、媒體取笑一番,足見台灣能源議題未被客觀對待。
火電包含燃煤、燃油、燃氣發電;燃氣相對乾淨,煤改氣也是中國近年來大力推動的項目。短期內,中國仍將仰賴燃煤。根據《路透社》十一月一日的報導,全世界在建的195個燃煤電廠中,超過90%在亞洲,中國的95座居冠,印度28座、印尼23座,日本也有7座。印度環境部長受訪時表示:「印度正努力實現減碳目標,…但並不會禁煤。看,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優勢。我們有煤,我們必須依賴它」。這樣的回答也適用於中國。而日本自福島核事以來,核電工業陷入危機,不得不轉向煤炭來填補這一缺口。可見各國能源的選擇或調整,各有其背景因素,如資源、風險的考量。
在面對缺電壓力、巨大的減排課題(《BBC》事實查核團隊十一月一日指出,中國2019年排放11535百萬噸,佔全球總排放的四分之一,比二至四名的美國5107、歐盟含英國的3304、印度的2597總計還高),中國並沒有因此大打核電牌,視其為救命仙丹,很難理解藍營此時此刻為何將台灣拉回當年擁核、反核的爭議中。沒錯,核能較少碳排量的這項優勢是當年爭議時沒有被特別凸顯的;當時強調的是,不建核四,台灣就會缺電,以及核電的低成本,有助企業的(出口)競爭。
缺電說後來證明是多慮或呼嚨,至於成本,沒有核四的「低成本」挹注,台灣產業照樣表現亮眼,而這是沒有考慮到除役後與核廢料處理的外部環境成本,如果加計將難以估算,何況,核四還有建在地震斷層帶上的不可預測風險。地小人稠、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是台灣不同於其他國家之處,不考慮此限制條件,別人的美食有可能是我們的毒藥!
2019年12月《聯合報》社論以〈國際社會給了蔡政府能源政策兩耳光〉為文,提及:「歐盟主要成員國近日同意將核能納入『綠色轉型』,成為解決碳排放的一環;希望各國利用核能,趕在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此移花接木、無限擴大的言論,已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事實釐清,但部分支持核四人士,仍未更新或面對正確的認知。
能源依碳排相對高低,可分為「高碳」、「低碳」及「無碳能源」,高碳如煤炭,低碳是天然氣,無碳能源可分為再生能源(俗稱綠能)和核能。歐盟會員國通過的《歐洲綠色政綱》,未將「核能」納入「綠能」,其技術專業小組也將核能排除在「永續能源」之列,因有難解的核廢料問題,不符合永續能源「不能造成顯著傷害」的定義。
我國能源政策以「展綠、增氣、減煤、非核」之發電配比為方向,這是順應國際趨勢與台灣特有的環境限制,在此策略下,必然影響相關產業的商機與發展,過去有人(從業人員、供應商等)「以核養家」,現在可預見會有更多人「以綠養家」,這是時代巨輪,壓力方也只能坦然面對。
最後,第四個理由,有可能是國民黨說不出口,也是我們不想看到的政黨惡鬥: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受阻、核四再啟緩不濟急,中火電廠燃煤不能增加,看你(執政黨)如何因應?
※作者為專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