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遭美國司法部控告向身障乘客收取等候費用。(湯森路透)
根據《CBS》報導,美國司法部(DOJ)10日在加州北區地方法院對優步(Uber)提起訴訟,因他們向身障乘客收取等候費用,違反《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ADA)第三編,禁止私營運輸公司歧視之行為。
自2016年4月起,Uber開始在美國多座城市收取等候費用,後來遍及全國。Uber汽車抵達接送地點兩分鐘後,會按照分鐘數來收費,該政策不適用於台灣。
然而,Uber沒有基於身障人士來合理修改等候費用政策。身障者可能需要花兩分鐘以上來收輪椅或助行架到車內;視障者也可能需要花時間安全步行至上車處。
Justice Department Sues Uber for Overcharging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https://t.co/xUO1101N4I
— DOJ Civil Rights (@CivilRights) November 10, 2021
司法部民權司助理檢察長克拉克(Kristen Clarke)表示:「這起訴訟旨在讓Uber遵守ADA的規定,同時發出強而有力的訊息,Uber不能僅因為身障乘客需要更多時間上車而懲罰他們」
「Uber與其他提供交通服務的公司必須確保所有人,包含身障人士,都能夠平等地使用交通服務」。
司法部要求法院命令Uber禁止歧視身障人士、修改等待費用政策以符合ADA、培訓員工和司機、退款給已付費的客戶,以及支付民事賠償。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sued Uber, alleging the company charged wait-time fees to customers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 Uber said “It has been our policy to refund wait time fees for disabled riders whenever they alerted us that they were charged.” https://t.co/hilYo5La5L
— NBC4 Washington (@nbcwashington) November 11, 2021
Uber聲明稱這起訴訟「令人驚訝和失望」,並說一直與司法部「積極討論」,上週已做出更新,自動免除那些證明自己是身障乘客的等候費用。
Uber發言人愛德華森(Noah Edwardsen)表示,等待費用從來就不是針對那些在接送地點需要花時間上車的乘客,早在更新之前,公司政策就是身障旅客告知後會退還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