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田秋堇(中)、蔡崇義(右)、賴振昌(左),11日舉行「台電奇異核四仲裁案」調查記者會。(陳愷巨攝)
包含重啟核四的4大公投案,即將於12月18日進行投票。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賴振昌11日舉行「台電奇異核四仲裁案」調查報告記者會,田秋堇表示,核四至今尚未通過完整測試、未符合安全要求,問題超過上千個仍尚未解決;對於外界質疑,監委在公投前夕通過糾正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是否會影響年底投票?田秋堇強調,核四是安全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會不會影響投票,並不在考慮之內。
監察委員於記者會中表示,歷經長達兩年多的調查後,公布「台電奇異核四仲裁案調查報告」,調查過程中他們發現,核四「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尚未通過審核,有如核四廠大腦及神經系統的DCIS(分散式控制暨資訊系統)更是問題嚴重。
3位監委表示,時任經濟部長張家祝曾在2014年舉行記者會,公開宣稱核四安全無虞、可以進行裝填燃料,明顯誤導社會造成誤解,以致爭議不斷,經濟部顯有嚴重違失,監察院因而對經濟部提出糾正。
監委進一步指出,2014年7月30日張家祝公開宣稱核四安全無虞,隔年9月奇異公司向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國際仲裁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提出第一次仲裁,向台電求償1.66億美元,台電遂於2015年12月對奇異日立公司提出「43項反請求」。
監委表示,台電坦承,43項反請求至今仍有23項問題未解決。進一步調查更發現,23項問題有近七成於103年張家祝開記者會之前已發現,然當時並未坦承告知社會大眾。
報告直指經濟部存在4大缺失,其中包括經濟部2014年臨時組成安檢小組所做的報告,不具法律效力;台電2015年提出「43項反請求」,顯示核四的系統、設備都有問題,至今還有23項沒有解決;核四未通過原能會具法律效力的「系統功能試驗報告」,無法宣稱安全,及原能會2021年3月表示,核四尚未符合安全要求。
對於台電所提出的其中兩項反請求(第8、第39項),監委認為,顯示台電審查能力不足,任令承商予取予求,未及時監督改善,核有怠失,應予糾正。而於反請求第8項:設備可承受輻射劑量不符規格,台電竟在監院調查後才全面清查,發現不符規格之設備達1292個。於反請求第39項:穿越孔填封材料數量問題,導致2204孔不需使用,材料無法退回,亦無他處可用。
此外,監委表示,DCIS(分散式控制暨資訊系統)其重要性有如核能電廠之大腦與神經系統,攸關電廠運作與核能安全。43項反請求中,與DCIS相關且問題尚未解決者有7項,且大多於103年前張家祝開記者會前已發現,但2014年經濟部竟宣稱核四安全無虞,可以進行裝填燃料,顯有誤導及疏失,應予糾正。
田秋堇強調,由於核四資訊不透明,社會爭議不斷,難以理性討論,台電應向外界適時公布正確訊息,避免社會誤解及紛爭。已函請經濟部督促台電檢討改善。
面對外界質疑,在公投前夕提出調查報告,是否將影響公投結果,田秋堇表示,會不會影響投票,並不在原本的考慮之內,主因是因為此案已超過監察院給予監委的調查期限,認為事關民眾安全,才於10日通過糾正、11日舉行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