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龍頭Google上訴遭歐盟法院駁回,將支付反壟斷法罰款24億歐元。(湯森路透)
《美聯社》(AP)報導,網路產業龍頭谷歌(google)遭歐盟監管機構罰鍰24億歐元(約新台幣778億元),該公司違反反壟斷法利用搜尋器優勢、引導消費者搜尋至自家網購系統,歐盟最高法院10日駁回Google上訴,維持原定罰鍰。
法院新聞稿表示,「法院裁定Google搜尋,偏愛自家購物網站,並非公平提供多家網路購物數據,供使用者自行抉擇。」
谷歌回應指出,該案件2017年首次裁定時,公司尊重歐盟監管決定,並在過去3年逐步調整營運模式,搜索網頁為700多間網路商帶來數十億的點擊率。
此案件是歐盟為降低Google影響力持續壟斷歐洲市場的裁決之一,歐盟法院仍有另外兩項對該公司的裁決仍在上訴中。
總共3個案件審理共罰款82.5億歐元(約新台幣2640億元),然而這項罰款對該公司恐怕只是杯水車薪,去年Google的總營業額為1820億美金(約新台幣5兆元)。
Google suffered a setback when Europe's second-highest court dismissed its challenge to an EU antitrust ruling and $2.8 billion fine in a major win for EU competition chief Margrethe Vestager https://t.co/AlDZc3xjh3 pic.twitter.com/7lX6807Lai
— Reuters (@Reuters) November 10, 2021
此次駁回上訴,Google仍可上訴至歐洲最高法院,該公司尚未公布、是否繼續法律程序,僅表示會仔細研究後再行決定。
這項法案起於2009年歐洲委員會收到投訴,然而與Google和解談判未果,拖延至今遭詬病處理太慢,根本無法阻止Google持續壯大壟斷市場。
歐洲委員會發言人柏德斯塔(Arianna Podesta)則在10日判決出爐後回應,「此判決有Google違法的明確訊息,為網路公司舍下明確的法律規範。」
The General Court confirms our decision that Google abused its market dominance.
— European Commission 🇪🇺 (@EU_Commission) November 10, 2021
Today's judgment delivers the clear message that Google's conduct was unlawful, and it provides the necessary legal clarity for the market.
此項還在審查中的裁決,屬於歐盟早期打擊日新月異的科技公司所採取的舉動,目前監管機構在2021年啟動新的反壟斷調查,矛頭指向其他大型網路公司。
調查案件包括Google和臉書(Facebook)干涉廣告市場的公平競爭性,以及Apple公司的支付方式,還有電商龍頭亞馬遜(Amazon)是否涉嫌提升網站上自身商品優勢打破自由市場規則。
與此同時歐盟起草新的法案規範科技公司,此法案目標提升網路平台的責任,網路公司需為提供搜尋非法物品、有害物品等內容遭罰款,並且該罰款將高達10%的公司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