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組長劉冠軍2000年涉國安密帳潛逃海外遭通緝,檢察官為追討劉不法所得,聲請沒收財產。(合成畫面/法務部調查局、李隆揆攝)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組長劉冠軍,令用職務之便,涉嫌侵占公款,東窗事發後潛逃國外,當年他用贓款購買的股票、豪宅等被扣押,其中,當年500萬元台積電股票,如今已翻漲,市值高達1.2億元。
檢察官為追討劉不法所得,聲請沒收,士林地院首度開庭,傳喚劉冠軍夫婦均未到庭,法院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
據了解,劉冠軍原為國家安全局總務室出納組上校組長,管理外交機密帳戶「奉天」及「當陽」,經費逾30億,未料他竟起貪念,侵占公款,新台幣1.9億餘元,除了在台灣購置房地產與股票外,也匯至國外進行洗錢,2000年8月東窗事發後,準備逮捕之際,同年9月3日劉冠軍利用情報管道潛逃出境,至今下落不明。
檢警調查後發現,劉冠軍夫婦2人名下資產除凌志轎車被劉找人變賣140萬作逃亡經費外,其餘贓款,包括存款1200萬、豪宅、象牙、名錶、珠寶、高爾夫球證,還有數百張聯電、華邦電、云辰股票,以及100張的台積電股票,如今資產翻漲。當年他以500萬購入的100張台積電股票,現在早已翻了好幾倍,市值高達新台幣1.2億元。
劉冠軍夫婦落跑後,國安局於2008年對劉冠軍及他的妻子孟雯華提告民事求償,對於遭污走的1.9億餘元求償6000萬元,但夫妻倆至今仍下落不明,未出庭答辯,2008年4月台北地院判決國安局勝訴,由於兩人潛逃出境,只能對名下文山區房子聲請強制執行中。
國安局另查出劉冠軍涉嫌將機密文件帶到中國投敵,並從事間諜活動,今年2月間將案件函送台灣高檢署,高檢署於4月23日發布通緝,並責由士林地檢署聲請沒收劉冠軍夫婦名下財產,追討不法所得,士林地檢署也說明,若法院裁准沒收,所有有價股票、珠寶、房產及黃金,會變價以現金方式歸入國庫。